發展改革委:交通基礎設施向社會資本開放注意五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14 19:0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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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5月14日電(記者江國成)記者14日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正緊鑼密鼓地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有關在交通、港口等領域向社會資本開放的部署,抓緊制訂相關法規的起草和有關項目的研究論證工作。

    為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戰略部署,鼓勵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發展改革委法規司正會同相關部門加緊開展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立法工作。

    據發展改革委網站刊載的消息,發展改革委基礎産業司不久前召開《交通基礎設施利用社會資本的研究》課題評審會。發展改革委基礎産業司任虹副司長認為,在現階段研究交通基礎設施利用社會資本問題,應注意五方面問題,包括社會資本進入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制度、法律、環境等亟待規範完善,加強社會資本提供公共服務義務的制度設計,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非常重要。

    《交通基礎設施利用社會資本的研究》課題由北京交通大學承擔。課題分析了社會資本進入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存在主要障礙的原因,並從市場運作環境、行政管理體制、準入與退出、政策法律環境、融資體制等方面,提出了相關政策建議。

    4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鐵路、港口等交通基礎設施等領域推出80個符合規劃佈局要求、有利轉型升級的示範項目,面向社會公開招標,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以合資、獨資、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建設營運。

    任虹説,從外部環境看,社會資本進入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制度、法律、環境等都亟待規範完善。交通自身看,由於其資産專用、自然壟斷、資本密集等特點突出,難以給社會投資者以明朗收益預期,這也是世界各國在交通基礎設施領域引入社會資本面臨的共同問題。

    任虹表示,在強調社會資本優先進入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同時,也要加強社會資本提供公共服務義務的制度設計。交通基礎設施具有公益性質,必須對社會資本參與交通基礎設施全生命週期進行監督管理。

    任虹認為,社會資本的進入不僅可以解決缺少建設資金問題,還因為資本的逐利性,引入社會資本還可以進一步提高交通基礎設施投資的效率和效益。

    任虹認為要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沒有一個健全的社會信用體系,鼓勵社會資本進入的相關政策就沒有可操作性”。

    另外,從根本上解決交通基礎設施利用社會資本問題,需要在開展特許經營權立法的同時,可同步進行相關試點研究,為建立清晰、權威的法律法規體系提供利用社會資本的經驗。

責任編輯: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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