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記者從2014清食展“中外合作項目簽約儀式”上獲悉,為適應財稅體制改革要求,促進青海省商貿流通和服務業發展,青海省設立了青海商務發展基金。 基金設立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範風險”和“先易後難,分步實施,儘快運作”的原則設立。資金主要來源是財政專項資金、吸引省內部分有投資意向的企業資金、引進國內相關企業資金。青海商務發展基金以貨幣形式註冊,分兩步實施,第一步,基金規模暫定為5000萬元,全部由省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構成;第二步,擴充部分內貿發展專項資金,吸收省內外相關企業資金,將擴大註冊資本。在基金運營管理上,對首期設立的5000萬元基金,組建由省商務廳和省財政廳等部門組成的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制定基金管理辦法,依此進行基金運營管理;對擴充後設立的基金,通過組建青海商務發展基金管理公司,依據市場化運行原則,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經營方式進行基金運營。 基金成立以後開展股權投資、購買理財産品、開展投融資等業務,主要採取階段參股的方式支持省內外經貿、流通、貿易、服務以及會展業和高新技術産業進行股權投資,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帶動企業和社會資金投入,促進青海省開放型經濟發展和商貿流通及服務貿易結構調整、産業升級,推動青海省商務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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