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中國商務部與冰島外交外貿部官員在京互換了《中國-冰島自由貿易協定》的生效照會。按照《協定》生效條款有關規定,《協定》將於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
中冰自貿區談判于2006年12月啟動,2013年4月15日,在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和冰島總理西于爾扎多蒂共同見證下,中國商務部部長高虎城與冰島外交外貿部部長奧敘爾•斯卡費丁松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簽署《協定》。
《協定》是我國與歐洲國家簽署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定,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等諸多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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