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下達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26 09:06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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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日前下發《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意見》,明確今年的減排目標任務為:和去年排放總量相比,化學需氧量減排0.5%(其中工業、生活污染源各減排0.5%,農業污染源減排1%),氨氮減排1%(其中工業、生活、農業污染源各減排1%),二氧化硫減排1%,氮氧化物減排4%。意見要求,加大減排項目監督檢查力度,對進展嚴重滯後、問題突出的地方和企業及時通報預警。對未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的地區和企業實行“一票否決”,暫停其新增相應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

根據意見,福建省將加快推進生活污水處理和污泥規範處置,確保完成長樂潭頭等9個列入國家責任書2014年度重點項目的污水處理廠新(擴)建項目,力爭上半年完成43個省級綜合改革建設試點鎮污水集中處理。全面啟動“六江兩溪”流域沿岸1公里範圍內的鄉鎮污水處理工作。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後、無故不運行及污水處理廠建成一年後負荷率未達60%的地區,實行區域新增水污染物建設項目環保限批。

同時,全面完成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省級以上(含省級)工業園區要全面實現污水集中處理,對工作推進不力、未按期完成的,實行園區限批和摘牌。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後産能淘汰任務。

畜禽養殖污染整治方面,年底前全省90%的規模化養殖場完成全過程綜合治理。

機動車排放治理方面,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油,開展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的車用柴油的前期工作。加快淘汰2005年底前註冊營運的“黃標車”。(記者 潘園園)

責任編輯: 滿子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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