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格”考核辦法能否讓百姓的藍天夢不再遙遠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5-28 07:09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動真格”的考核辦法能否讓百姓的藍天夢不再遙遠?——專訪環境保護部副部長翟青

新華社北京5月27日電(新華社記者  顧瑞珍)國務院辦公廳27日發佈了《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首次提出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考核指標和終期考核實施質量改善績效“一票否決”。

那麼各地落實“大氣十條”將採取什麼樣的方式進行考核?《考核辦法》能否讓百姓的藍天夢不再遙遠?記者就此專訪了環保部副部長翟青。

終期考核實施質量改善績效“一票否決”

記者:相比環保領域既有的考核制度,這次《考核辦法》有什麼特色和亮點?

翟青:一是在考核指標設置上“新”。首次提出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考核指標;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考核指標覆蓋面廣,涉及大氣污染防治源頭、過程和末端的方方面面。

二是在考核方式選擇上“新”。在傳統綜合打分的基礎上,切實強化空氣質量改善的剛性約束作用,終期考核實施質量改善績效“一票否決”。

三是在考核手段運用上“新”。由重突擊檢查、輕日常監管,向強化日常監管、突擊檢查與日常監管相結合轉變,將日常綜合督查結果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是考核工作充分體現分區指導原則。對大氣污染嚴重的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珠三角區域(以下簡稱重點區域)實施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雙考核;對其他地區實施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單一考核,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

記者:《考核辦法》對考核主體、考核對象和考核內容是怎樣規定的?

翟青:《考核辦法》明確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各地)人民政府是實行“大氣十條”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環保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能源局等部門和單位開展“大氣十條”實施情況的考核工作。

按照《考核辦法》規定,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實施雙百分制。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進展。

“獎優”與“罰劣”並重考核優秀的將加大中央財政支持力度

記者:請您簡要介紹考核結果的獎懲措施,如何確保考核落到實處?

翟青:《考核辦法》強化了對考核結果的運用,考核結果報經國務院審定後,交由中共中央組織部,作為對各地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考核辦法》實行“獎優”與“罰劣”並重,提出將考核結果作為中央財政安排資金的重要依據,對考核結果優秀的將加大支持力度,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適當扣減中央財政安排資金。對未通過考核的,由環境保護部會同組織部門、監察機關等部門約談省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有關負責人;環境保護部對該地區有關責任城市實施環評限批,取消環保榮譽稱號。對未通過終期考核的,對整個地區實施環評限批,此外,加大問責力度,必要時由國務院領導同志約談省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

《考核辦法》提出對考核中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其考核結果確定為不合格,並按照“大氣十條”有關規定由監察機關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注重群眾直觀感受的考核辦法將加速推進地方環境管理模式轉變

記者:《考核辦法》的實施將對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産生什麼影響?

翟青:考核既是激勵措施,又是鮮明導向。《考核辦法》的實施將對我國未來大氣污染防治産生深遠的影響。

一是加速推進地方環境管理模式的轉變。《考核辦法》強調群眾直觀感受,注重當前和長遠、顯績和潛績的辯證統一。這對加快地方環境管理模式轉變具有非常明顯的導向作用。地方將根據《考核辦法》的要求,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多污染源綜合管理和區域聯防聯控,建立以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的大氣環境管理模式。

二是全面帶動相關部門的工作。“大氣十條”實施情況考核不僅是對地方的考核,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在檢驗相關職能部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實績,因此《考核辦法》實施具有綜合效應,勢必在一定程度上加速産業結構、能源結構調整進程,同時從源頭、過程、末端三個方面提高大氣環境管理的精細化程度,整體、全面推進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真正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明確提出省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對“大氣十條”的實施負總責,同時將考核指標進行部門分解,將責任進行目標化、定量化,打破了過去環保部門單打獨鬥的局面,轉變為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真正將地方人民政府為當地空氣質量負總責的管理制度落到實處。

記者:請您談談環保部對貫徹實施《考核辦法》有什麼具體部署和要求?

翟青:環保部將按照《考核辦法》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加快實施步伐,認真做好《考核辦法》的宣貫工作,制定發佈指標解釋,健全考核支撐體系,嚴格考核管理。

責任編輯: 呂佳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