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9日電(記者 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29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通報顯示,近年來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了明顯成績,未成年人犯罪總體呈下降趨勢。 數據統計顯示,近年來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提起公訴的未成年人數量以及佔全部犯罪的比例明顯下降,2012年全國檢察機關對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和起訴率較2008年分別下降了5.31個百分點和1.73個百分點,2013年較2012年又分別下降了7.72個百分點和1.42個百分點。未成年重新犯罪人數也在逐年遞減,2013年較2008年下降了29.6%,許多涉罪未成年人因得到及時幫教重新回歸社會。 最高檢公訴廳副廳長史衛忠説,雖然未成年人犯罪總體數量呈下降趨勢,但是從個案分析上來看,有幾個特點值得關注: ——犯罪年齡趨於低齡化。進入檢察環節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雖仍以16至18周歲的為主,但受理的14至16周歲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 ——文化程度較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佔絕大多數。僅以2013年為例,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佔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90.24%,而且很多是沒有完成初中教育的。 ——外來未成年人所佔比重較高。近五年,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非戶籍地人員均佔受理審查起訴總人數的四分之一左右,一些經濟較發達地區,如上海、浙江、北京、廣東等省份比率更高。 ——所犯罪名比較集中。從近五年的數據來看,未成年人涉嫌最多的罪名分別是盜竊罪、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這五種犯罪佔全部受理案件人數的81%。 ——犯罪手段呈成人化、暴力化傾向。犯罪作案手段殘忍、犯罪後果嚴重的惡性極端案件時有發生。 ——共同犯罪居多兼具偶合性。通過對近五年來的數據分析,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數佔總案件數的一半左右,而且這些共同犯罪裏有很多是帶偶合性的,就是臨時聚集到一塊實施犯罪。 “從未成年人自身原因看,未成年人尚在人生起步階段,十分敏感而又非常脆弱,容易受到家庭、社會等客觀環境中不良因素的影響、誘惑而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從家庭原因看,實踐中,涉罪未成年人多來源於殘缺家庭或者留守、流動、閒散、流浪兒童群體,因此如果家庭出現問題,對孩子影響將是致命的。從社會原因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是社會上各種不良因素、制度缺陷、惡劣環境等交互作用的結果,他們既是社會的危害者,也是不良環境的受害者,如網絡、影視作品傳播暴力、色情等不良文化,也會對未成年人走上違法犯罪道路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史衛忠説。 史衛忠呼籲,父母和社會給予孩子們更多的愛,更寬鬆的環境,盡最大的可能讓自己的孩子在愛和規矩中成長,因為這樣孩子才能學會謙卑和自信,才能真正預防和減少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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