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再取消和下放52項審批事項 放權于社會組織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05 09:30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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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報關員資格考試出現了一個重大的變化。

    “什麼時候組織考試,等待協會的具體通知。”近期,中國報關協會的人士,談起去年海關總署停止報關員資格考試時説。

    此前多年,從事貿易行業的報關員資格的考試,一直由海關總署來舉辦。但是從2013年下半年,海關總署決定取消這一考試。有關報關員資格考試,改由報關協會來舉行。

    報關員資格考試,是下一步國家下放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權限,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一個縮影。

    6月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舉行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簡政放權措施促進創業就業,部署石化産業科學佈局,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修訂草案)》等措施。

    該會議提出,按照《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年內再取消和下放200項以上行政審批事項的部署,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項行政審批事項,同時減少部分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先期取消一批准入類專業技術職業資格。

    今後,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各地區、各部門自行設置的各類職業資格,不再實施許可和認定。逐步建立由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開展水平評價的職業資格制度。

    上述改革措施意義重大。李克強總理在會上強調:“要通過不斷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堅持依法行政,逐步建立起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環境。”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指出,今後行政評價要逐步退出,可以轉變為第三方評價,發揮行業中間組織的作用。但是要注意,這個行業中間組織是不是真正的中間組織。“比如現在很多機構都是從行政部門分出,變為事業單位,歸根到底還是行政性質很濃的政府機構。”他説。

    再取消和下放52項審批事項

    6月4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在去年取得積極成效的基礎上,按照《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年內再取消和下放200項以上行政審批事項的部署,新取消和下放一批共52項行政審批事項。

    其中“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核準”,“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規定條件的服務型、商貿企業和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減免稅審批” 等關係投資創業的34項審批事項,有利於減少中間不必要環節,讓優惠政策落地,釋放市場活力。

    “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審批”等涉及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業務的10項審批事項,將擴大高校辦學研究自主權,推動科研創新。涉及資質資格的8項審批事項,有助於降低執業門檻,促進擴大就業。

    上述會議指出, 繼續下好改革先手棋,進一步推出新的有力舉措,對於充分調動企業和社會創業創新創造的積極性,讓政府更好歸位、市場更大發力、群眾更多受益,具有重要意義。

    下一步要繼續清理和壓縮現有前置審批事項,將其中的大多數改為後置審批,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並實行目錄化管理制度,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會議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大工作落實力度,既要解決越權越位問題,又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做到放活不放任,防止截留改革紅利。確保今年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各項目標任務按時完成。

    上述部分審批事項已經取消和下放意義重大。

    李克強總理指出,今年一季度,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但全國新增企業數量卻出現“井噴式”增長,這與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密切相關。此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把36項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也將會進一步調動勞動者創業的積極性。

    據悉,今年3月底,李克強總理在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考察時,有市民告訴總理,工商登記改革後企業註冊流程簡化了,但前置審批依然存在。他要註冊一家糧食流通企業,仍然需要先跑糧食局辦理審批手續。

    對此,在4日的常務會上,李克強重新提到這件事稱,有些前置審批根本就沒有必要,“因為現在糧食市場早已放開了,而且還存在一定的賣糧難,為什麼辦這個企業也要糧食局審批?”

    據悉,本次取消和下放的有些審批事項,設立8年來,竟連一次申請都沒受理過。

    中央財經大學發展和改革研究院院長鄒東濤指出,取消和下放涉及就業的一些審批事項,由於就業與民生相關,這對居民就業和收入水平提高有利。 “讓就業優惠政策落地,比直接給以就業困難的居民救濟更有效。”他説。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國家此前提出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從審批方式改為備案方式,目前再提出取消和下放這一權限,有利於小微企業受益。

    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司長劉麗堅在上月中國政府網專訪中指出, 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從審批改為備案,使得促進小型微利企業應享盡享,企業受益面因此將擴大30%以上。

    此前從2010年開始,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3萬元的,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2012年,把減半徵稅的年應納稅所得額擴大到6萬元以下。目前是,從2014年開始至2016年底,把減半徵稅的年應納稅所得額由6萬元再擴大到10萬元以下。

    根據了解,中央編辦在確定本輪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時,共梳理了社會各界通過網絡平臺等形式提出的2500多條建議,匯總了網民投票建議取消下放的100項前置審批事項,反饋給相關部門作為參考依據。

    下半年,國務院有望繼續按照成熟一批,下放和取消一批的行政審批權限的方式,進一步實施簡政放權的改革。

    放權于社會組織

    本次常務會議一個重大改革措施是,進一步向社會仲介組織放權。

    上述會議指出,為進一步提高人力資源配置效率,在保持資質資格水平不降的前提下,減少部分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先期取消一批准入類專業技術職業資格。

    今後,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各地區、各部門自行設置的各類職業資格,不再實施許可和認定。逐步建立由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開展水平評價的職業資格制度。

    該會議還決定,將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回收處理許可、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書核發、自費出國留學仲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設立內資演出經紀機構審批等36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

    上述政策對於未來職業資格考試改革,將産生重大影響。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除非有些行業需要某些特殊考核,否則行政部門的資格審批應該受到嚴格限制。比如現在評職稱時的英語、計算機考核,這是完全強加的一個行政許可。今後行政評價要退出,逐步轉變為第三方評價,發揮行業中間組織的作用。

    但是要注意這個行業中間組織,一定要是真正的中間組織。比如現在很多機構都是從行政部門分出,變為事業單位,歸根到底還是行政性質很濃的政府機構。

    行業組織以後自身會進行規範,明確行業自治,對行業違規如何追究責任。

    “一方面要放權到位,另一方面,放權後要建立行業自治機制,真正起到專業評價、公平公正的作用。”熊丙奇説 。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目前人力資源部確定的職業總類就有數千種。其中生産運輸設備操作人員及有關人員的細分職業,就有1000多種。但是數千種職業資格,本身很多很奇怪。

    比如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鍾山,其並不知道“國際商務專業人員”是幹什麼的,也沒有這個資格證。李克強總理也對此感到可笑:“你可是我們的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啊!連你都沒有資格,這個資格許可不是莫名其妙嗎?”

    李克強強調,今後準入性的職業資格許可認定,必須有法律法規的依據,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法律沒有規定的,既不能‘越位’,越俎代庖;也不能‘越權’,行使法律沒有規定的權力。”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今後要逐步建立由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開展水平評價的職業資格制度,意味著以後職業資格考試認定,將逐步從過去的政府部門,轉到行業協會等部門。

    中央財經大學發展和改革研究院院長鄒東濤認為,這樣做非常有必要。因為這樣可以大力發展職業教育,使得就業多元化。

    但是行業協會一定要經過登記認可,且得到授權。“國家下放職業資格培訓的審批權限,有利於不同層次的職業教育發展。”

    也有專家認為,實際上行業組織可以承擔更多的社會管理事務,比如像食品安全管理,行業組織的自律管理需要加強。這比單純依靠政府部門監管更有效。(定軍 張淼淼)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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