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6月10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決定從今年秋季學期起面向符合條件的該省高校新入學的中國籍全日制研究生實行學業獎學金制度(老生不實行該政策)。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制定的《浙江省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辦法》,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除了愛國、守法,誠實守信,品學兼優外,還包括積極參與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所需資金由財政補助,並列入年度預算。 據了解,浙江省的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在博士生不低於每生每年1萬元、碩士生不低於每生每年8000元的基礎上由各高校自行確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名額分配應向基礎學科和國家亟需的學科(專業、方向)傾斜。 浙江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指出,高校應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當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將研究生獲得學業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此前,浙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等部門發文指出,從今年秋季學期起,省內的高等學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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