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是一套組合拳 意義重大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11 15:43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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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1日下午,中國政府網邀請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導趙旭東,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導劉俊海以及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蔣大興,作客在線訪談欄目,解讀工商登記制度改革。

    趙旭東表示,這次改革主要是資本制度的改革,重大意義有幾個方面:第一,鼓勵投資創業,同時也能更有效地促進公司的設立和發展,以此來帶動社會的勞動就業,促進經濟發展。第二,放鬆政府管制,強化當事人的自治,從而促使公司資本運營更加便利快捷,適應投資者對公司資本規模的設計和資金籌措安排的靈活需要。第三,簡政放權,從事前控制轉向事中和事後的監管,將公司的行政管理從原來的嚴進寬出監管模式改為寬進嚴出的監管模式,因此帶動整個政府管理方式、政府職能的轉變。

    劉俊海談到,這次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是一套組合拳,不是單一的改革措施。概括起來有多個方面:第一,一舉廢除了形而上學的最低法定資本制度,只是在例外的27個行業,包括銀行、保險公司、券商等行業例外實行最低註冊資本,這樣普通人開公司,就沒有一人公司必須出10萬元人民幣、有限公司達到3萬元人民幣、股份公司達到500萬人民幣的硬性要求。 第二,把註冊資本由過去的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這個模式有助於大量地激發人們的投資創業活力。第三,徹底取消了在資本註冊結構當中貨幣出資不低於30%的規定。原來有的公司註冊資本比較高,一千萬,至少拿出300萬人民幣現金出來,有的投資者雖然有知識産權,雖然有土地權、房屋使用權,但是拿不出現金來。第四,簡化了住所登記要求。很多地方去旅館租一個單元房租不起,可以在集中商務辦公區裏租一張桌子、一把椅子、一個電話線加上編號的號段,拿這個號段也可以去登記。第五,這次進一步建立了電子營業執照制度,就是以後有紙質版的營業執照,也有電子的營業執照。第六,取消了年檢制度,建立了年報制度,降低了年檢的成本,也取消和終結了工商局對企業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進行信用背書的歷史,如果其中記載有假,受害的債權人找他算帳,追究民事責任。第七,由過去的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特別是有的部門行政許可過多過爛,有的時候跑了好幾個月,蓋了200個公章還沒蓋完,現在先領取營業執照,慢慢辦理行政許可,所以也是倒逼行政許可部門提高行政許可效率。第八,建立了全國企業信用信息查詢系統。你將來和別人做買賣有交易保障,輸入他的名稱就可以發現他所有的信息,包括處罰信息,處罰機關、處罰依據。第九,建立寬進嚴管的機制,先讓他進去,但是在後續進入市場之後得好自為之。最後就是建立了社會協同共治的新體制。因為我們要保證安全,除了發揮行政監管的作用,還得發揮債權人、消費者和全社會的力量,這樣大家既能釋放投資興業的活力,同時讓債權人感到安心,這才是一個投資者友好型社會。

    在如何看待一元公司問題上,蔣大興表示,對於一元公司,在這次資本制度改革後,有些地方有設立這種公司的形式,但是設立這種一元公司是不符合現行的立法精神的。雖然資本制度改革了,取消了最低註冊資本,但並不意味著鼓勵設立註冊資本為一元的公司。獨立的法人,要求拿法人財産對外承擔責任,我們的民法通則第37條同樣也要求法人是必須有必要的財産和經費,並且要獨立承擔責任的。即使在公司開辦之初,公司的對外財務責任,比如説包括人員工資,包括必要辦公設施的購買和租賃,肯定也遠遠超過一元。這種公司本質上是不符合我們民法通則以及公司法第3條所設立的立法精神。並且在實踐當中確實設立了註冊資本為一元的公司,按照公司法第20條第三款還有一個更大的風險,很容易被法院在具體審判中否定法人人格,因為這種公司的財産相對於交易活動來説太少了。實際當中怎麼去解決這個問題,蔣大興認為有兩點:第一,比如市場會慢慢淘汰這種公司,即使有些地方登記了,但因為這種公司風險太大,慢慢交易上佔不到優勢,所以慢慢就被市場淘汰。第二,工商局是否可以考慮設立示範註冊資本指引,引導企業和投資人不要設立這種違背法律精神的註冊資本為一元的公司。當然,這種是沒有強制性的法律約束力,只是參考的價值。(宋岩)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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