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1日電(記者陳煒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11日説,山西晉城“3·1”特別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已于10日向社會權威發佈。這起事故警示作用非常明顯,要從四方面吸取事故教訓。 黃毅當日做客新華網訪談時説,一是要切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的監管,運輸企業、車輛、押運人員都應具備資質,加強管理。二是隧道安全監管方面,一定要完善設施,定時監控,杜絕隧道內出現交通堵塞狀況以及危險化學品車輛與其他社會車輛混在一起的情況。三是要切實加強應急能力建設。比如運送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故障、出現泄漏後的應急處理,隧道裏出現事故後對於車輛和人員的疏散,減少事故損失。四是切實加強安全監管,對高危領域採取有效措施,加強日常監管,及時發現風險隱患,採取措施加以整治,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黃毅説,這起事故是今年來國務院處理的第一起特別重大事故。這起事故調查處理時間短,從組成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到事故結案,只用了88天,比去年重特大事故平均結案時間縮短了18天。正因為調查進度快,其警示意義就更加明顯。同時,這次事故共追究了66名責任人,其中有一半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力度很大。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