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5日電(記者 姜剛、丁文傑)近日,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印發《關於在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中深化“四風”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堅決糾正不按標準及時足額發放徵地拆遷補償款;堅決糾正在城鄉低保工作中錯保漏保、徇私舞弊;嚴肅查處發放農機具購置補貼、種糧補貼等強農惠農政策操作中弄虛作假等。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日前在部分省份調查中發現,部分黨員幹部宗旨意識淡薄,一些惠農政策在基層執行過程中走了樣,侵害農民權益的問題在一些地方還相當嚴重。農民群眾期待,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對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一查到底,發現一起處理一起,讓惠農政策落實到位。 侵權事件頻發,村民叫苦不迭 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各地紛紛以為群眾辦實事、解難事為突破口,糾正“四風”問題。然而,記者在安徽、湖南等地採訪發現,部分黨員幹部仍我行我素,沒有將為民服務落實在行動上,侵害農民權益事件頻發。 6月初,記者在安徽省阜陽市採訪時,一個縣的群眾反映,在沒有獲得徵地批文的情況下,他們的承包地被政府強行徵收了,“圈”了約3年後,才把地出讓給企業搞商業開發。 “這叫‘預徵’土地。”這個縣國土部門相關負責人回應記者:從法律法規上講,這種做法是不符合相關程序的。作為國土部門,我們是反對“預徵”土地的。 當地鎮政府相關負責人解釋,縣上出臺的城市總體規劃,是到2030年的,涉及大量土地開發,但用地需要省政府批准才能實施,省上能否批准還是未知數,為了執行縣上的規劃,於是出現了“預徵”土地現象。 “地方政府為了大開發,給我們的農地補償還不到每畝4萬元,而一轉手給開發商就超過了100萬元。”一些村民對記者説,找鎮上、縣上反映沒人理,誰來替農民維權? 記者採訪中發現,侵害農民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甚至像農村低保金這樣的“小錢”,也會有人“打主意”。記者採訪湖南省耒陽市了解到,該市披露了長坪鄉譚南村原村支書黃國華,把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妻子、哥哥等辦理成低保對象,竟然連其去世多年的父親也在領取低保金。 此外,黃國華等3人還通過篡改民主評議會議記錄,添加低保對象名單的方式騙取農村低保金。 針對這一問題,當地政府進行了全面清查,共發現並清退了400多名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對象。一位基層幹部説,惠農政策走了樣,村民咋能沒有怨言? 有的地方還“盯上了”農民宅基地。在安徽南部,一些市縣出臺了宅基地退出政策,對退出宅基地的農民每畝最高予以6萬元補助。當地幹部坦言,這些退出的宅基地,可以彌補城市建設用地的缺口。 中國農業大學教授安玉髮指出,近年來,中央出臺一系列惠農政策,包括徵地補償、低保、宅基地等,體現黨和國家對農民權益的保護。但是,這些政策在執行過程中走了樣,自然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三隻“黑手”伸來,攫取農民權益 中央對貫徹惠農政策已三令五申,為何到了下面仍然縮水走樣,受訪專家認為,一些黨員幹部還是思想認識不到位,沒有找準自身問題,不敢也不願“觸及靈魂”。記者調查了解到,村級財務、制度流程、民主管理等異化現象,就像三隻“黑手”伸向農民。 一是村務不公開,村民“蒙在鼓裏”。一位基層紀檢工作人員坦承,一些村幹部在涉農資金分配使用過程中遮遮掩掩,比如村級財務公私不分,設置多本賬目欺上瞞下;宣傳惠農政策時“説半句、留半句”,給暗箱操作留下空間。 記者在鄂皖山區採訪時發現,個別去世多年的村民仍在領取庫區口糧補貼。“這肯定是違規的,涉嫌挪用涉農資金。”當地幹部向記者解釋,從調查情況來看,存在村級財務公開和透明度不夠問題,這筆補貼資金有的入賬了,有的沒入賬。 二是制度成擺設,執行不到位。一位縣民政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説,低保審核需要經過村、鎮、縣三個層級,包括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公示等。由於涉及人多、情況複雜,經辦機構人手有限,大多依靠村一級上報,因而留下一些漏洞。 耒陽市紀檢監察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一些幹部為不符合政策的對象申辦低保,而市民政局及鄉鎮政府對申請人家庭有關情況沒有認真復核,也未及時對低保死亡對象進行審查、核減。“若有一個部門或一位負責人把好了關,此類問題或將避免。” 三是村領導“一言堂”,缺乏民主監督。記者調查發現,村支書或村委會主任“一言堂”現象比較明顯。雖然他們也是選舉産生的,但由於家族勢力等原因,村裏的大事小情主要是他們説了算,缺乏村民監督,其他村幹部也不敢監督。 “村一級是落實惠農政策的最後環節,對涉農資金怎麼發、發給誰等,很多時候我有發言權。”一位村支書對記者説,要想謀取私利,也有操作空間。 防止整治行動“空對空”,確保令行禁止 “惠農政策就是要讓農民得實惠。”安徽省政府參事程必定表示,中央制定政策還需層層落實,由於政令執行遭遇“中梗阻”,導致好政策並沒有“落到實處”,這種“最後一公里”現象必須整治。 記者在安徽、湖南等地農村採訪,一些村民表示,中央免了幾千年的“皇糧國稅”,又出臺了很多優惠政策,我們很歡迎。但由於基層幹部“歪曲糊弄”,反而弄得“很鬧心”。 專家指出,政令不暢、有禁不止的原因在於,個別黨員幹部樂於享用權力,而不願承擔責任,甚至拿手中權力來兌換利益,導致坑農害農的事件時有發生。 中南大學法學院教授鄧聯繁建議,要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嚴肅整頓幹部作風,同時,對挪用、騙取、貪污涉農資金的案件,加大懲處力度。 湖南省社科院研究員陳文勝等認為,要嚴肅整治惠民政策縮水走樣問題,督查工作不能“自彈自唱”,要讓群眾參與進來,傾聽村民的真實訴求,解決實際困難,防止整治行動“空對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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