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到五年基本完成國企公司制改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16 09:56 來源: 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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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原則:“四個堅持” 

  堅持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市場導向改制轉型、堅持依法規範公開透明、堅持統籌兼顧穩妥推進  

    主要目標:公司制改革

  經過三到五年的持續推進,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除國家政策明確必須保持國有獨資外,其餘企業實現股權多元化,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企業股權結構進一步優化、市場經營

  機制進一步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一步完善,國有經濟活力進一步增強  

  中共上海市委13日下午舉行常委會,審議並原則通過《關於推進本市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若干意見(試行)》,市委書記韓正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我國基本經濟制度重要實現形式。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市委、市政府在去年12月出臺的上海深化國資國企改革“20條”中要求,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加快企業股份制改革。市委常委會、市政府2014年工作要點明確,加大國有企業開放性市場化重組力度,加快推進競爭類企業産權多元化改革,支持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

  據悉,今年3月,市國資委成立專題小組啟動相關工作,在縝密調研基礎上,形成了《關於推進本市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若干意見(試行)》,並與國務院國資委正在起草的指導意見進行了對接,並多次徵求企業集團、區縣國資意見。

  《關於推進本市國有企業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若干意見(試行)》從上海實際出發,聚焦重點關鍵,明確了“要求與目標、形式與途徑、比例與結構、激勵與持股、對象與程序、職工權益保障”六方面問題。

  《若干意見》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引,以促進各類所有制經濟相互融合、共同發展為導向,以發展公眾公司為主要實現形式,實現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與優化國資佈局結構、實施開放性市場化聯合重組相結合;與推動國資有序流動,盤活和用好國有資産相結合;與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相結合,為上海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作出更大貢獻。基本原則是“四個堅持”,即堅持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市場導向改制轉型、堅持依法規範公開透明、堅持統籌兼顧穩妥推進。主要目標是經過三到五年的持續推進,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除國家政策明確必須保持國有獨資外,其餘企業實現股權多元化,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企業股權結構進一步優化、市場經營機制進一步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一步完善,國有經濟活力進一步增強。

  《若干意見》還就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優化國有企業股權比例結構、加快開放性市場化雙向聯合重組、實施股權激勵探索員工持股、明晰企業改制重組的決策程序、規範財務審計和企業價值評估、堅持市場決定對象和發現價格、平等保障相關利益主體合法權益、完善國有企業改制的政策和環境等各方關注的重要內容進行了具體闡述。

責任編輯: 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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