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時評:適應市場價格波動是一種進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6-17 18:2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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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17日電(記者陳俊、姜偉超) 國家發改委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地方政府放開種子、桑蠶繭及小工業鹽價格。一些地方政府也出臺政策,減少政府定價項目。給市場調節物價更大的空間,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正在成為政府、企業及公眾的廣泛共識與行動。

商品價格波動是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徵之一,是市場調節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發揮作用的直接表現。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一項主要內容就是政府主動從資源配置中退出,不再干預該由市場決定、市場能夠決定的經濟活動,讓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通過調節商品價格來調節資源配置。

經過三十多年改革發展,我國已經建成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日益充分。然而,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畢竟要走很長的路程。在這個過程中,轉變不僅涉及經濟管理方式,而且涉及全社會每個人的思想觀念、行為方式。思想觀念是否轉變,一個重要標誌是看政府、企業、民眾等社會各方面是否適應了市場價格波動。

物價事關社會穩定和民生,政府、企業、民眾都有責任維護物價基本穩定。但這絕非要政府盯緊物價,一有風吹草動就出手干預。沒有物價變動,市場就沒有活力,經濟就發展不了。在市場運轉已經比較成熟的情況下,政府對物價過分敏感,迫不及待地插手市場,如果不是計劃經濟思維作祟,就是受地方利益、部門利益左右。民眾也應學會適應市場價格波動。物價一漲就喊“調控”、一跌就叫“救市”,與其説是敏銳,不如説是敏感,是計劃經濟思維的殘留。

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是深化改革的一篇大文章。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明確提出,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兩個作用”並提又有明顯側重,既闡明了市場機制的決定性地位,也提出了政府工作的著力方向。

市場調節具有自發性、滯後性,政府宏觀調控和市場監管是保證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國市場還存在機制不完善、運行不透明、監管不到位等問題,哄抬物價、串通漲價或利用行業壟斷亂漲價現象時有發生,需要政府積極發揮“守夜人”作用,在宏觀調控和市場監管上有更大的作為。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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