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成果,進一步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民政部印發了《開展社會救助專項整治 提高為民服務水平活動方案》,決定自6月10日至9月底在全國集中開展“人情保”“錯保”專項整治活動,加快推進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建設,大力推行“陽光”低保,真正做到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社會救助利民便民。 對解決“人情保”“錯保”問題,《方案》明確4項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復核低保對象。對困難群眾和低保對象進行全面摸底調查和集中復核,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認真檢查在低保申請受理、審核審批、民主評議、公開公示及動態管理等關鍵環節的政策執行情況,堅決糾正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做法。二是嚴肅查處“人情保”。以促進建立低保經辦人員和近親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備案制度為基礎,重點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人情保”“關係保”以及媒體曝光的案件進行集中查處;建立社會救助監督舉報熱線,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群眾反映和媒體披露的問題,做到件件有核實,對發現的問題,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凡媒體披露的重大違規違紀案件,民政部將直接督辦並向社會公佈調查處理結果。三是有效遏制“錯保”。以建立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信息系統平臺為核心,改進經濟狀況核查手段。在城市低保審核審批中,加強核對機制的運用,通過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提高低保等社會救助對象認定手段;在農村低保審核審批中,進一步明晰家庭經濟狀況核查的內容和方法,堅決糾正和杜絕不經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納入低保的做法,有效減少和遏制“錯保”發生。四是加強政策宣傳和信息披露。集中開展《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宣傳普及活動,採取群眾喜聞樂見的途徑和形式將政策送村入戶。嚴格執行社會救助對象公示制度,堅決杜絕選擇性公示行為。審核審批過程中,要堅持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兩榜公示,獲得救助後要進行長期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對建立完善“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方案》提出4項具體要求:全面建立統一的“社會救助服務窗口”,為解決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打造“綠色通道”;以方便服務群眾為根本,結合實際制訂統一規範的窗口服務標準;通過“一門受理”和“主動發現”力求救助無盲區,通過“協同辦理”和“快速響應”真正做到救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難;在縣一級通過建立部門定期會商制度、召開聯席會議或辦公室會議,針對基層和群眾普遍反映的問題,以及群眾反響強烈、社會影響較大的個案共同研究解決措施。 《方案》特別強調,要重點突破,敢於碰硬。對於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人情保”“關係保”,要敢於啃硬骨頭,不怕捅“馬蜂窩”,強化正風肅紀,下決心整改在社會救助領域長期存在的突出問題。整改成效讓群眾看得見、感受得到。 根據《方案》,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將分部署啟動、全面排查、檢查督導、總結整改四個階段進行。為保證工作進度和質量,民政部將派出督導組,對部分地區進行抽查,並加強對重點案件的督辦。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