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集團)有限公司2012年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審計署2013年對華潤(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集團)2012年度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華潤集團總部及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華潤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華潤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和華潤水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電力、華潤金融、華潤醫藥、華潤水泥)等18個企業,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及審計評價意見 華潤集團成立於1983年,註冊資本122.37億元,擁有全資和控股子公司1522家,主要從事消費品(含零售和啤酒、食品、飲料)、電力、地産、醫藥、水泥、燃氣、金融等業務。 據華潤集團合併財務報表反映,其2012年底資産總額7305.21億元、負債總額5181.05億元、所有者權益2124.16億元,當年實現營業收入3290.79億元,凈利潤236.9億元,資産負債率70.92%,凈資産收益率11.7%。 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了該集團2012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並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審計署審計結果表明,華潤集團基本能貫徹執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財務報表基本真實地反映了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審計也發現,華潤集團會計核算、重大經濟決策和內部管理等存在一些不規範問題,有的管理人員還涉嫌重大違法違紀。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2012年,所屬華潤深國投信託有限公司收取的房租收入、咸陽華潤紡織有限公司收到的政府補貼均未按規定計作收入,華潤怡寶食品飲料(深圳)有限公司華南分公司銷售收入未按規定扣除銷售折扣等,由此造成當年收入少計0.15億元、多計1.27億元,成本費用多計1.57億元,導致2012年少計利潤0.45億元。 2.2012年末,所屬華潤電力控股子公司山西華潤大寧能源有限公司、華潤燃氣(集團)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華潤(南京)市政設計有限公司未按規定納入合併報表範圍,合計總資産60.62億元、總負債11.26億元、所有者權益49.36億元;華潤電力合併報表時,由於未對所屬6家關聯企業間的內部交易進行抵銷,造成收入及成本各虛增2069.17萬元。 3.2012年,所屬江蘇南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等2家公司通過虛列原材料費用等套取資金854萬元,主要用於購買超市購物卡發放給職工等。 (二)執行國家經濟政策和企業重大經濟決策中存在的問題。 1.2012年,所屬華潤電力4個電站機組未按規定報經核準即開工建設,涉及裝機容量10.11萬千瓦;1個電站機組未按規定報經核準即投入運行,涉及發電量7.55億千瓦時、售電收入2.83億元。 2.2012年,所屬華潤醫藥在收購北京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醫股份)股份過程中,依據不具備資産評估資質的財務顧問對北醫股份凈資産的估值116.9億元(比其另行聘請具備資質仲介機構所作評估值高66.36%),出資10.54億元收購了其9.02%的股權。 3.2012年,所屬華潤水泥實施的一項水泥生産企業並購,未按規定報經國資委審批和進行資産評估,合同總價款1.75億元。 4.2012年,所屬華潤電力下屬單位未按規定公開招標,而是採取邀請招標、議標等方式確定工程承包方、物資及服務商,涉及586個項目、金額117.15億元。 5.所屬華潤電力和華潤醫藥商業集團部分重大決策只有會議紀要,未保留完整會議記錄,其中華潤醫藥商業集團的會議紀要未嚴格實行連續編號管理。 (三)內部管理存在的問題。 1.華潤集團制定的下屬企業公務用車標準比國資委制定的企業領導人員用車標準高。2012年70家下屬企業超國資委標準購買汽車(5座及以下)90輛,平均單價約52萬元,最高單價超過200萬元。 2.所屬企業管控方面。 (1)華潤集團推行以戰略業務單元為主的管理模式,將同類業務公司劃歸同一戰略業務單元管理,管理團隊主要對經營業績負責,但部分戰略業務單元管理的公司與股權架構不相一致,導致管理報表口徑與合併報表口徑出現差異,不利於明確權責和加強內部管理。 (2)2012年,華潤集團及部分所屬單位公款列支高爾夫球消費支出211萬元。 (3)2010年7月至2011年,所屬華潤醫藥在重組過渡期內,有8個投資收購項目未經過渡期管委會批復即對外簽訂合作或股權轉讓協議,收購價款共計29.8億元,其中6個項目收購價高於資産評估值約57%。過渡期管委會在部分收購項目審核中,也存在未充分研究論證各職能部門不同意見的現象。 (4)2012年,所屬華潤水泥採購金額共計64.5億元的862萬噸煤炭未按規定公開招標。 3.金融業務管理方面。 (1)2011年3月,所屬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銀行)發放的一筆5年期流動資金貸款5000萬元,存在貸後監管不力問題,其中1450萬元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至2013年6月底,以上貸款拖欠利息和本金5332萬元。 (2)所屬華潤信託存在違規經營問題,具體是: 一是華潤信託違規以員工名義設立深圳市眾易實業公司,且未將其納入合併報表。2012年末,該公司資産共2.6億元。 二是2012年,華潤信託兩個信託項目募集資金共計15億元用於流動資金貸款,存在監管不嚴問題,其中13億元被借款人挪用於土地一級開發、房地産開發等。一個信託項目募集資金10億元違規用於向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貸款。 三是華潤信託對財務顧問費、投資顧問費等未制定相關規範,無統一標準,隨意性較大。2012年,有4個項目未按規定在合同中明確財務顧問費由信託財産承擔,最終以自有資金負擔財務顧問費511.06萬元。 四是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華潤信託設立23個信託項目募集資金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在交易中涉嫌違規變相開展債券正回購和逆回購業務,涉及資金40.98億元。 4.截至2013年7月,華潤集團財務核算系統僅覆蓋集團1006家核算實體(佔37.26%),未完成規劃提出的全面覆蓋任務;華潤集團有12個信息系統未接受公安機關信息系統安全等級測評,其中11個既未採取同城又未採取異地災備措施;集團下屬利潤中心核心繫統除華潤銀行外,也均未採取同城或異地災備措施。同時,華潤集團及所屬企業的信息化建設項目普遍未執行招投標制度、監理制度。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華潤集團具體整改情況由其向社會公告。審計發現的有關人員涉嫌經濟違法違紀線索,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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