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20日從海口市政府獲悉,2013年—2015年全市計劃推廣新能源汽車5000輛,推廣範圍為在海口市註冊登記的黨政機關、企業、事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以及海口市居民。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本地消費者,按新能源汽車獲得中央補貼資金的60%給予地方財政補貼,省、市財政各補貼30%。 據了解,2013年11月,海口市被國家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四部委批准為2013-2015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根據實施方案,2013-2015年全市計劃推廣新能源汽車5000輛。 新能源汽車推廣範圍為在海口市註冊登記的黨政機關、企業、事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以及海口市居民個人。推廣應用領域為公交、公務、出租、租賃、環衛、郵政、景區、公共服務等領域及私人購買領域。 推廣應用車型為按照國家工信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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