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6月29日電(記者 葉鋒)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9日正式對外公佈了2014版行政審批和政府定價事項清單。這是上海市政府工作部門公佈的首份權力清單,目前納入清單的共有41項權力事項。 權力清單制度,是指政府(包括各部門)按照法定職責和“三定”方案,梳理和界定政府權力邊界,並按照行權基本要素,將梳理出來的權力事項進行規範化,以列表清單形式公之於眾,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自覺促進依法行政的實踐活動。 此次上海市發改委將41項權力事項納入清單,包括行政審批事項24項和政府定價事項17項。記者看到,24項行政審批事項包括“工程諮詢單位的資格初審轉報”“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範圍內特定施工作業審批”“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等,清單中列明了各審批事項的名稱、設定依據、審批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序、辦理期限、審批對象、責任處室等,對行政審批權力的行權要素進行了標準化。 17項政府定價事項包括制定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制定養老服務收費標準、制定遊覽參觀點門票價格等,清單中註明了各定價事項的名稱、設定依據、定價範圍、定價形式、實施對象、定價程序、責任處室等。 透過這份權力清單,企業和市民對每項行政審批和政府定價事項的行權要素、標準、程序、規範、責任、時序等內容,便一目了然。“行政審批權和政府定價行為,直接影響市場主體行為和民生權益,是行權履職的核心內容。‘看住’和‘管好’這些權力,就可以實現行權履職的規範化。”上海市發改委副主任肖林説。 他表示,權力清單的實質是責任清單和服務清單,其目的是給行政職權打造一個透明的“制度籠子”,為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明確依據,為企業和公民辦事提供便利。“通俗講,權力清單就是要求政府部門亮家底,向社會公開自身的行政管理權限和權力運行狀況,以便讓權力接受監督。” 肖林介紹,下一步,上海市發改委還將建立權力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將權力清單作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嚴格控制新增審批事項,加大簡政放權力度,並不斷優化權力運行流程,進一步完善權力清單;其次,還將推動權力更加規範化運行,將權力清單落到實處。另外,還將權力清單制度與網上辦事、項目監察、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等緊密結合,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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