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後頂層再設計 國務院明確保險業“新五條”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10 13:05 來源: 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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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7月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成為其中一項重要議題。

    會議提出了保險業發展的5條意見,包括把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建立多層次的巨災風險制度,通過保險推進産業升級,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加快建設現代保險企業制度等。

    業界專家認為,2006年國務院曾發佈《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了保險業發展的十條意見,保險業界稱為“國十條”),國務院這次全面部署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是在 “國十條”頒布8年之際,再次以“頂層設計”的形式,關注並推動我國保險業的發展,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人保財險執行副總裁王和表示,這次最大特點不是“就事論事”談保險業發展,而是把保險業的發展放到實現國家治理兩個“現代化”的大框架下,作為一個重要基礎制度來考慮,更多的是關注發揮保險在社會管理職能方面的作用,強調保險與相關領域的改革互動,如養老、醫療、三農、科技、環境、食品安全、小微企業和內需等領域。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主任郭金龍認為,會議的一些內容十八屆三中全會上已經有所提及,此次在提法上整體更顯具體、明確,説明政府相關部門對保險作為社會穩定器的作用認識越來越清晰,有利於公眾、各部門對保險業認識深化。

    八年後的頂層設計

    此次會議指出,保險業是現代服務業發展的重點,具有巨大潛力。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能夠幫助企業和群眾對衝經營和生活中的風險、增強安全感,激發社會創造創業動力,有利於增加就業、促進經濟結構優化、推進社會治理創新,可以一舉多得。

    會議強調,要以改革為動力,突出重點、協調聯動,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一是促進保險與保障緊密銜接,把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計劃。支持符合資質的保險機構投資養老産業、參與健康服務業整合,鼓勵開發多樣化的醫療、疾病保險等産品。

    二是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逐步建立財政支持下以商業保險為平臺、多層次風險分擔為保障的巨災保險制度。積極發展財産、工程、意外傷害等保險。

    三是通過保險推進産業升級。創新保險支農惠農方式,支持保險機構提供保障適度、保費低廉、保單通俗的“三農”保險産品。鼓勵保險資金採取多種方式,支持新型城鎮化、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等,支持股票、債券市場長期穩定發展。完善科技保險體系,發展小微企業信用保險和個人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大力發展出口信用、境外投資等保險。

    四是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積極探索推進商業保險機構開展社會保險經辦服務。以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環境污染、食品安全、醫療責任等為重點,開展強制責任保險試點。鼓勵發展治安保險等新興業務。

    五是深化保險業改革開放。加快建設現代保險企業制度,推進保險市場準入退出機制改革。引入國外保險先進經驗和技術,努力擴大保險服務出口,提高保險業對外開放水平。加快發展再保險和仲介市場。加強信用信息等基礎建設。強化監管,規範經營。提升全社會保險意識。用優質、豐富的保險産品和服務,助推經濟發展,助力民生改善。

    業界解讀:提升保險定位

    郭金龍認為,以前的“國十條”提到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次的説法是“把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建成”二字比以前更加明確和具體,更具指導意義。

    人保財險執行副總裁王和也認為,此次會議一個重大突破在於明確商業保險在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支柱”身份,以前也不否認商業保險是“支柱”,但這次不同的是政府明確表示要把商業保險“建成”支柱。接下來的問題是保險業需要回答如何成為“支柱”。

    王和表示,這次明確“支持符合資質的保險機構投資養老産業”,但養老産業並不等於養老地産,一字之差,相差甚遠,切不可誤讀。養老産業內涵豐富,保險業首先應當做好“本分”,把養老保險、健康保險和醫療保險做好,特別是要利用政策支持,發展企業年金等業務,真正發揮“支柱”的作用。其次,應當關注以社區養老設施建設為主的産業發展,這是解決90%問題的産業。

    此次會議另一個重大突破在於解決了巨災保險的定位問題。王和認為,儘管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建立巨災保險制度,但問題是並沒有明確怎麼建。具體講,就是對巨災保險的定位問題,是商業保險,還是具有“公共服務”性質的業務。這次明確了我國巨災保險制度是“財政支持下”的巨災保險,可謂是“一錘定音”。

    郭金龍表示,2008年汶川地震以來,學界、業界關於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的呼籲比較多,相關研究也一直在進行,2013年巨災保險制度發展有一定突破,深圳、雲南開始進行地方性的巨災保險試點,但是巨災保險的大力發展需要國務院層面的政策支持,尤其需要協調不同部門共同推進這項工作。國務院這次的提法較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提法更加明確和具體,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會議還提到開展相關領域強制責任保險試點,郭金龍認為保險對於管理社會風險有重大作用和無可替代的地位。從國務院層面來説,這麼明確且具體的提出開展食品安全、醫療責任方面的強制責任保險試點應屬首次,是重大的政策利好。

    他認為,近年來醫患矛盾帶來的問題在一些地方都存在,醫療責任保險對於化解矛盾作用非常明顯,有些地方例如寧波已經開始進行試點,效果比較明顯。

    此次會議還提出要“積極探索推進商業保險機構開展社會保險經辦服務”,王和認為,這不僅給各地已經開展的大病保險吃了一顆“定心丸”,更重要的是為進一步推廣這種模式,向更廣的領域擴展提供了政策依據。(鄧雄鷹 劉艾琳)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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