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織密社會救助“安全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14 09:06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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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積極發揮財政職能作用,按照全力滿足困難群眾“救助有門、受助及時”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政策措施,及時開展各項社會救助工作,織牢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安全網”,確保困難群眾不為饑寒所迫、大病所困、失業所憂、災害所難。 

為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今年以來,省財政撥付7.27億元,向全省63萬城鄉低保戶按時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並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長效機制,杜絕“關係保”、“人情保”、“輪流坐莊”等現象。同時,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根據物價上漲情況適時啟動臨時物價補貼政策和調整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014年以來,青海省市(州)、縣財政按當地上年度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的一定比例安排五保供養人群基本生活補助資金,並建立自然增長機制;對受災害人員,制定農牧民住房災害保險制度,下撥冬春救助資金1.7億元,保障災區群眾基本生活和恢復其簡單再生産;落實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撥付資金1.8億元,對困難群體實施醫療救助,著力解決困難群眾“因病致貧”問題;實施教育救助制度,安排資金12.66億元,對學前一年教育、義務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實行免學費、免費提供教科書資助政策,對高中、中職和高職、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補助,對貧困地區幼兒學前教育、九年義務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及貧困大學生上學給予資助,受益學生達53萬人;落實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稅費減免政策,調整提高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標準,安排資金40.1億元,實施城鄉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在中央取消相關補助政策的情況下,籌措資金1.58億元,在元旦、春節期間繼續向66.67萬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同時對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低保家庭,以及流浪、乞討人員和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協調有關部門加緊研究制定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相關制度,調動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社會救助。 

青海省今年進一步完善了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調整了促進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士兵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安排資金2.37億元,支持各地、各有關部門通過貸款貼息、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稅收優惠、設立公益性崗位等,對高校畢業生、“4045”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特困失業人員、城鄉低保家庭以及刑釋解教人員給予就業救助。

責任編輯: 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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