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試水“地攤合法化”,能否終結城管與攤販的“遊擊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15 16:3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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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15日電(記者 傅勇濤 吳濤 周強) 劃定區域、劃定時間,發放登記卡,讓80萬小販有了合法經營的“資格證”……廣東近期試水“地攤合法化”,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面對“城管”困局,各地出招迥異。一邊是對攤販探索“柔性化”“法制化”管理;一邊則是豎起“梅花樁”讓商販無立“攤”之地,一些行政執法甚至演變成暴力衝突。“攤位究竟該擺哪兒?”不僅是小販與城管矛盾的核心,更是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道重要考題。

80萬“小生計”合法化,衝破“趕”與“被趕”尷尬

“80%的時間在注意城管來了沒,20%的時間才是做生意。”提起過去的早點攤位被驅趕,廣東惠來的張大姐頗有感觸。廣東省試水“地攤合法化”後,和張大姐一樣的攤販們,可以踏踏實實做生意,不用再提心吊膽地提防城管了。

日前進入廣東省人大審議的《廣東省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草案)》,擬對食品類小販實行“劃區域、劃時段”管理,賦予這個群體合法經營權。草案規定,食品攤販辦理登記卡後,便可在劃定區域和時段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這意味著省內食品小攤販將進入‘登記合法’時代。”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執法科長竇勇説,通過省級法規,賦予城市食品小攤販合法牌照,緩解了攤販與城管人員之間“趕”與“被趕”的尷尬。

相關數據顯示,目前廣東全省共有食品小作坊兩萬多家,各類食品攤販近30萬家,二者從業人員共計80多萬人。這一新規不僅直接涉及80萬人的生計,還影響著更大的消費群體。

華南理工大學思政學院吳國林教授表示,廣東通過立法允許擺路邊攤,法律“含金量”大,較為有效地調和了政府、城管、商販、百姓四方的利益,這也是對政府公共服務管理智慧和能力的考驗。

“攤販小而雜,達不到核發食品生産經營許可證的條件怎麼辦?”“攤點選擇遠了,攤販不願意去”“方便了居民卻堵住了商戶”……這些問題的反映,也折射出終結城管與攤販的“遊擊戰”還有長路要走。

城市管理不等同於“城管”,簡單“執法”只能火上澆油

城管與攤販間的矛盾,一直是城市管理中難解的“結”。廣西北海市銀海區城管部門專項整治攤販不理想,無奈之下便在路口處密集豎起“梅花樁”,讓攤販無立“攤”之地。

“你告訴我去哪擺,不擺攤怎麼活?”拎起貨物四處逃散,推著滾燙的油鍋一路小跑,逃避城管的圍追堵截的攤販正是城市中的低收入群體。

不少群眾認為,在城市的“面子”和老百姓的“裏子”之間,在市容的乾淨整潔和市民的“養家糊口”之間,部分執法人員沒有平衡好,常出現“該作為的不作為,不該作為的亂作為”。

“明明是依法處置違章設攤、還路於民,為什麼會遭遇這麼大阻力?”不少城管人員內心也糾結。

在城管不斷遭遇的“執法尷尬”中,矛盾頻頻升級,群體的尷尬處境時時發生:城管毆打小販、小販刺傷城管、城管攤販“互跪”求情……

“不能讓‘衝突’成為城管執法甩不掉的標簽,城市管理不是簡單的‘城管’。”暨南大學教授胡剛表示,由於角色定位、管理規則的混亂以及實際操作的不當,城管在經受角色衝突煎熬的同時,常飽受社會的指責,“城管生態”雖然複雜,但必須破題。

破題“城管生態”,“服務”重於“管制”

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上海靜安區城管隊員董之益,從他的視角找尋到破題城管困局的“最大公約數”——“執法是標,解決群眾實際困難才是本”。

為了更加完善城市管理,一些地方開始轉換思路,探索用積極力量破解城管困局。

湖南邵陽市雙清區近期分設25個臨時西瓜銷售點,主動微笑與攤主溝通,幫助攤販運送西瓜到固定攤點,引發網友“點讚”;西安等地推出允許菜農和瓜果小販進入小區和家屬院,建立臨時蔬菜水果市場,限時限期經營,為市民生活提供便利。

對此,海南大學校長李建保説,寓管理于服務以及“公眾城管”等新理念,應是城管改革的方向。今後“執法型城管”必須向“服務型城管”轉變,堅決杜絕粗暴執法行為。

如何讓“地攤經濟”在城市中有序經營。吳國林教授表示,社區是個複雜的社會機體,管理思路不能“單打一”。作為行政處罰執行者,要改變管理思路,視“服務”重於“管制”。推進用法治、法律的方式來根除治理城市管理中的頑疾,才能形成持久有效的人性化的城市管理的模式。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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