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國務院出臺政策措施推進情況督查彙報並部署狠抓落實與整改,強調要建立督查長效機制,用立行立改的實際行動提升政府公信力。 6月25日至7月5日,國務院派出8個督查組分赴部分省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查。督查列出了19個方面共60項內容。 1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通報了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對督查發現的問題,既要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又要列出清單,明確時限、落實責任、逐項整改,兌現承諾。要在建立督查長效機制上用心下力。 對此,國家行政學院張佔斌教授認為,督查是接地氣、了解社情民意的一種重要方式。此次八個督查組帶隊的全是部級官員,各督查組在很短的時間內想了各種辦法了解基層的實際情況,發現問題,尋找對策。 有媒體在報道中將這種工作狀態概括為:抱著一堆資料,十天走四個省(自治區、市);早晨8點去“點”上看,不僅去市裏,還得下鄉;晚上回來開會寫報告,常加班到淩晨兩三點。 在張佔斌看來,督查這種方式,對於推動“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有積極作用。尤其是在“穩增長”面臨較大壓力的情況下,加強督查,有利於發現實際工作,特別是政策落實方面存在的問題,更好地釋放改革活力,對於解決“改革最初一公里、最後一公里問題,打破中梗阻”都有好處。 張佔斌指出,建立督查的長效機制,有利於國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有利於決策的科學化,是推動工作的有效方式,特別是對一些重大問題的專項督查有利於解決實際問題。應該保持督查工作的連續性, 時值改革進入攻堅階段,很多問題到了必須集中攻克,尋求更有效解決方案的時候。這也使人們對於一些專項督查寄予厚望,希望由此取得突破,啃下一些難啃的“硬骨頭”。 在談到如何建立督查長效機制時,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構建常態化督查機制,加強上下聯動和工作協調,建立第三方評估制度,接受社會評議和監督。 對此,張佔斌教授認為,過去雖然也搞過督查,但不系統、不持續、不全面。今後中央地方都要建立上下互動督查機制。不只國務院及其各部門要有督查機制,省裏市裏也要建立督查機制。將來應該是省督查市、市督查縣,地區之間,部門之間要有銜接。 為此,他建議,其一、督查工作應該規範化,制定相應的流程、辦法,讓各級政府部門充分重視起來。“現在有些地方、部門對督查還缺乏了解。以為督查是調研,只是摸情況,不了解督查的‘監督’含義。”其二,督查要抓重點。督查工作要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工作展開。其三督查要更科學。參加督查的工作人員要有責任心,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要更多地利用技術工具,保證調查結果的客觀、量化。 他認為,第三方評估,指的是由相對獨立於政策制定、執行層之外的機構,對政策制定、落實情況進行評估。“督查是政府系統內部自身的督查,第三方站在相對客觀的角度評價政府工作,有利於督查工作更加客觀。”(記者 潘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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