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幾項重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2014年新農合重點工作。 《通知》提出,2014年,要進一步提高新農合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提高到320元,全國平均個人繳費標準達到90元左右。各地要調整和優化統籌補償方案,將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保持在75%以上,門診醫藥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50%左右。全面推開利用新農合基金購買大病保險工作,鞏固完善兒童白血病、終末期腎病、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肺癌等重大疾病的大病保障工作。繼續完善一般診療費政策,將鄉村醫生的一般診療費標準在現有基礎上提高1元,且一般診療費不低於5元,新增部分由新農合基金支付。 《通知》要求,各地要發揮新農合的杠桿和利益導向作用,引導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格局。要在2013年新農合製度建設“回頭看”活動的基礎上,結合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繼續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籌集、存儲、使用等環節的監管,將監管工作落實到基層經辦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新農合基金的管理,確保基金不出現凈超支現象。將支付方式改革作為完善新農合製度的重點,大力推進由後付制向預付制轉變。規範醫療機構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提高新農合基金使用效率。 《通知》強調,各省(區、市)要加快省級新農合信息平臺建設,積極創造條件,實現與國家新農合信息平臺的聯通。2014年,力爭將聯通的省份擴大到15個左右。要充分利用新農合信息平臺,開展異地就醫費用核查工作,打擊騙取新農合基金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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