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4日電(記者 吳雨、蘇雪燕)為進一步著力解決小微企業“倒貸”問題、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中國銀監會24日發佈多項措施,提升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服務效率,鼓勵其開辦續貸、年審制貸款和循環貸款等創新業務。 目前,流動資金貸款是小微企業主要融資工具,但銀行業流動資金貸款業務仍存在期限設定不合理、業務品種較單一等問題,有的小微企業甚至需要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橋資金續借貸款,這種“倒貸”行為增加了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為緩解這一問題,銀監會發佈了《中國銀監會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的通知》,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提升貸款服務效率。 銀監會提出,金融機構首先要合理設定貸款期限,根據小微企業生産經營特點、規模、週期和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設定流動資金貸款期限,提高貸款期限與小微企業生産經營週期的匹配度。 《通知》要求,金融機構要豐富完善貸款品種,科學運用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等業務品種,合理採取分期還款等靈活的還款方式,提高小微企業使用貸款資金的便利程度,減輕小微企業一次性還款壓力。 此外,《通知》還要求,金融機構要積極創新服務模式,對流動資金週轉貸款到期後仍有融資需求,又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可以辦理續貸,提前開展貸款調查和評審,科學加以風險分類,符合正常類標準的,應當劃分為正常類。 在鼓勵銀行業優化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服務的同時,銀監會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相應地加強貸款風險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續貸、年審制貸款和循環貸款等創新業務,應當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制度,建立業務操作流程,明確客戶準入和業務授權標準,合理設計和完善合同等配套文件,改進信息技術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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