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26 15:02 來源: 新華社
【字體: 打印本頁

新華社福州7月26日電(記者  鄭良)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25日在福州召開的全國法院執行信息化建設現場會上獲悉,目前,國家有關職能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聯合信用懲戒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老賴”不僅不能獲得正常貸款、出境,現在連購買飛機票和列車軟臥票都要受到限制,超過20%的失信被執行人迫於壓力主動履行義務,對潛在“老賴”産生極大震懾。 

據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負責人介紹,自人民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以來,截至7月23日,各地法院已陸續錄入了20.3萬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公眾點擊和查詢超過1000萬次,對失信被執行人産生了強大的心理震懾。

該負責人稱,為了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聯合信用懲戒措施,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達成合作,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徵信系統,記錄在被執行人的信用檔案中;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等20余家金融機構共享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使失信被執行人在辦理貸款、信用卡等業務時,受到限制或禁止。

最高人民法院還與中央文明辦、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銀監會、國家工商總局、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公司等部門達成了合作備忘錄,限制被執行人乘坐飛機、乘坐列車軟臥、辦理貸款和信用卡以及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自今年6月18日起,火車購票系統一個月就自動攔截5121人次購買列車軟臥票;民航購票系統自7月1日起,僅半個月就攔截3539人、49787人次購買飛機票。

該負責人稱,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對於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化解“執行難”頑疾發揮了積極作用。據統計,有20%的失信被執行人懾于壓力主動履行了義務,另有一部分被執行人主動與執行法院及申請執行人聯絡,達成分期履行協議。

近期,最高法院還將繼續拓展失信被執行人懲戒範圍,與證監會、國家工商總局等研究聯合下發文件,在行政許可等環節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限制或約束,研究修改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司法解釋,將高消費的範圍進一步予以明確,如限制乘坐動車一等座、商務座和觀光座,限制乘坐高鐵等。

責任編輯: 呂佳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