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稅改革關鍵在於明確財權與事權 新華社新加坡7月29日電(記者 陳濟朋)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教授陳抗日前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説,地方政府財權與事權的不匹配是目前中國財稅體制最大的問題,中國新一輪財稅改革的關鍵在於明確各級政府的財權與事權,建立具有合理性、穩定性、自律性的財稅體制,從而實現政府職能的根本轉變。 陳抗説,如果政府事權總是大於財權,就會使得預算不平衡成為常態,也創造了不斷在預算外找錢的需求。從這個角度看,明確事權與改進預算管理制度之間有著互相影響、互為制約的必然聯絡。因此,財稅改革的重點是要搞清楚中央政府做什麼、地方政府做什麼,然後賦予與各級政府職能相匹配的財政資源,並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陳抗指出,預算管理體制改革需要治理體系改革的支持和保證。此外,明確事權對收入二次分配很重要。事權明確了,對弱勢群體的關懷、轉移支付、福利開支就能夠有著落,不會出現中央不管、地方沒有能力管的情況。 陳抗認為,中國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基本體現了解決問題的思路,但財稅體制改革是項長期任務,往往容易受到短期目標的影響或衝擊,所以在執行層面上,地方政府的自律性非常重要。地方領導的績效評估標準要使自覺遵守財稅規則比破壞規則更有利。一味確保經濟增長不應成為地方的唯一考核標準。 他説,財稅體制改革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涉及方方面面,不可能一步到位。比如,省、市、縣、鄉的四級地方政府層級是否需要調整?地方行政區劃要不要從稅基穩定、稅源分配、經濟和交通聯絡等出發點考慮重新加以合理劃分? 上述問題不考慮清楚,將來對財稅體制的合理性和穩定性都必然産生很大影響。然而,達成共識卻不那麼容易。所以,新一輪中國財稅體制改革“時間短,任務重”。 陳抗認為,中國財稅體制改革是中央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需要,體現了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的特色。新一輪改革需重點推進的工作之一,就是如何對政府開支進行有效的約束。 他説,“預算公開,民主理財,陽光政府”是很好的理念,但實行起來就不容易了。治理體系的現代化,重點在於加強社會的參與、通過組織起來的社會對政府進行約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