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審計:有的扶貧資金沒有用在貧困戶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29 19: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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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濟南7月29日電(記者 王海鷹)山東省審計機關最近對13個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2011至2013年財政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發現有的扶貧資金並沒有真正用在貧困戶上。

    這是山東省審計廳廳長馬青山29日在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披露的。審計發現,扶貧資金分配上存在“一刀切”,不論村莊大小,都按每村30萬元的標準分配省級專項扶貧資金,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扶貧整體成效。審計抽查的249個村,近3年安排的專項扶貧資金8516.35萬元,以種植、養殖方式共扶持農戶2.11萬戶,其中貧困戶1.18萬戶,佔56%;以互助金方式共扶持農戶9751戶,其中貧困戶2127戶,僅佔22%。

    馬青山説,13個縣沒有確定縣級重點扶貧鄉(鎮)、村,沒有對扶貧對象建檔立卡,難以實現對區域內貧困人口的全面、精準識別。

    審計發現,扶貧資金沒有得到有效利用,已經投入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到2013年末有34%沒有使用。7個縣的8個單位及3人甚至虛報冒領、騙取扶貧資金124.93萬元;5個縣的14個單位擠佔挪用扶貧資金143.64萬元,如臨朐縣國有沂山林場挪用供水工程扶貧項目資金11.91萬元,用於人員經費開支。10個縣的149個貧困村扶貧互助協會變相發放紅利、超範圍發放借款、未按規定提取公益金等,涉及金額454.1萬元。

責任編輯: 劉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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