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7月30日電(記者馬超、傅勇濤) 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30日表決通過,決定在海南經濟特區停止實施24項行政審批,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政府職能轉變。 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海南經濟特區停止實施部分行政審批的決定》,停止實施包括區域性廣播影視節目交流活動審核、改變連續型電子出版物刊期審批、佔用防洪規劃保留區土地審核等24項行政審批。 此次停止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主要涉及廣播影視、文化、新聞出版、司法、地質礦産、水務、質量技術監督、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門。 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中要求省人民政府對停止實施的行政審批制定後續管理措施,強化日常監管,防止出現管理真空,對實踐證明不宜停止實施的,恢復實施有關行政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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