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中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輪廓漸顯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7-31 08:23 來源: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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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確定時間表、組建登記機構之後,不動産統一登記的路線圖也浮出水面。隨著不動産暫行登記條例進入公開徵求意見環節,中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的輪廓逐漸清晰。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決定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此次會議強調已經發放的權屬證書繼續有效、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産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程序的改變而受影響。會議決定,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將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之後再推進相關法律修改工作。

    不動産統一登記:從停滯到小跑

    事實上,早在七年前,“國家對不動産實行統一登記制度”就已寫入《物權法》。但其並未對登記範圍、機構和登記辦法等做出明確規定,不動産登記一直分散在多個部門。統一登記進展多年來十分緩慢。

    直到2013年3月底,中國官方將出臺並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作為2014年須完成的任務之一,並規定2014年6月底前出臺不動産登記條例。此後,不動産統一登記開始一路小跑。

    2013年11月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産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産統一登記職責,基本做到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

    今年以來,不動産統一登記再次提速。3月,不動産登記工作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召開,不動産統一登記的時間表確定;4月,不動産登記工作領導小組成立;5月,不動産登記局正式掛牌;6月,針對不動産登記信息平臺的研究設計正式啟動。

    如今,隨著不動産暫行登記條例進入公開徵求意見環節,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的基礎已初現雛形。

    阻力重重條例“遲到”

    不過,相較官方“6月前出臺不動産登記條例”的部署,剛剛進入公開徵求意見環節的暫行條例“遲到了”。

    作為統一登記的法律依據,不動産登記條例為此後的活動和工作設下“規矩”。原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牛鳳瑞在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條例是不動産統一登記的前提和操作指南,以保證不同地區能夠按照統一準則行事。

    如此重要的路線圖為何比時間表要晚?作為牽頭單位的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回應稱,由於中國長期實行不動産分散登記的體制,各自形成了一套獨立的登記體系,於是不動産登記條例起草所涉及的各類不動産登記的機構、人員、規章制度、技術規範等情況需要一定時間全面摸清。

    不動産“九龍治水”的管理現狀是統一登記的一大難點。據悉,目前對不動産的登記管理分散在國土、林業、農業、住建甚至海洋等十余個部門。針對不同類型的不動産,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孫憲忠指出,林業部門發林權證,農業部門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建設部門發房産證、宅基地證,國土部門發土地使用權證。

    而統一登記意味著將涉及十余個部門的職責和權力整合、統一到一個部門,必將涉及到各個部門的職責再分配,也不可避免要觸及其他部門的實際利益,其難度可想而知。不動産統一登記領域的部際聯席制度就是為了解決這一問題。

    30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提出,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是推進簡政放權,整合部門職能職責、減少多頭管理、逐步實現一個窗口對外,方便企業和民眾的有效舉措。

    此外,牛鳳瑞表示,中國不動産的性質十分複雜,且城鄉之間有較大差異,也給統一帶來巨大的挑戰。僅論城市的房産,就存在“房改房”、普通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等多個種類,“産權怎麼明晰、性質怎麼確定都很難操作”。

    而農村近年來人口結構變化發生巨大的變化,宅基地的位置、大小、性質等還涉及了複雜的社會經濟關係,統一登記在細節上的難度非常大。這些都將是不動産登記制度未來需要解決的問題。(記者 龐無忌)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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