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 珠江—西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改地區[2014]1729號 廣東省、廣西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珠江—西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的批復》(國函[2014]87號),現將《珠江—西江經濟帶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珠江—西江經濟帶連接我國東部發達地區與西部欠發達地區,是珠江三角洲地區轉型發展的戰略腹地,是西南地區重要的出海大通道,在全國區域協調發展和面向東盟開放合作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批復精神,提高認識、緊密合作、開拓創新、紮實工作,努力把珠江—西江經濟帶建設成為西南中南開放發展戰略支撐帶、東西部合作發展示範區、流域生態文明建設試驗區和海上絲綢之路橋頭堡,為區域協調發展和流域生態文明建設提供示範。 二、請廣東省、廣西自治區人民政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協調配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完善機制,制定實施方案,推動《規劃》實施;加強地方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與《規劃》的銜接,依法落實《規劃》明確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安排、資金投入和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指導和幫助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問題。 四、我委將按照國務院批復精神,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會同廣東、廣西兩省區人民政府適時開展《規劃》實施評估。 附件:珠江—西江經濟帶發展規劃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4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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