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發《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試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06 09:32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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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適應教育改革發展的新形勢和新任務,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完善義務教育治理體系,深入實施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推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依法辦學、科學管理,日前,教育部制定印發了《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試行)》並啟動實驗區工作。

    《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試行)》由基本理念、基本內容和實施要求三部分組成。針對義務教育學校管理工作特點,管理標準立足學校管理工作實際,以學生和教師為中心設置了六項管理職責,分別是:“平等對待每位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營造和諧安全環境、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六項管理職責下設22項管理任務,管理任務共下設92條管理要求,基本涵蓋了學校管理的主要方面。

    為了檢驗管理標準提出的92條要求是否符合地方實際,在地方主動申請的基礎上,教育部確定北京市海淀區、山西省呂梁市孝義市、江蘇省泰州市、山東省威海市、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四川省成都市蒲江縣、貴州省貴陽市7個地市、區縣為管理標準實驗區。日前,教育部召開會議對實驗區工作進行了專題部署。

責任編輯: 郭永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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