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配合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的實施,日前,財政部、教育部下達了2014年薄改計劃中央專項資金310億元,資金額度比2013年提高50.77%。就這筆資金如何分配、如何使用管理等問題,教育部財務司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薄改計劃中央專項資金是怎麼分配的? 答:中央專項資金按照因素法公平公正進行分配,共設定了4類因素、10個子因素。具體為: 1.基礎因素,包括貧困人口數及比例、人均可用財力、義務教育學生數、基本辦學條件經費理論缺口數等4個子因素。 2.投入因素,包括生均財政義務教育支出水平、支出增長率、上一年度省本級財政安排用於改善薄弱學校辦學條件方面的專項資金等3個子因素。 3.績效因素,全面改善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實施方案年度任務完成情況及相關標準落實情況。 4.管理因素,包括實施方案和薄弱學校改造計劃的規劃編制質量等業務工作管理、資金監督管理情況等2個子因素。 問:2014-2018年的中央專項資金應該用在哪些方面? 答:主要應用於完成《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的意見》(教基一〔2013〕10號,以下簡稱《意見》)規定的五項基本要求: 1.保障基本教學條件。保障教室堅固、適用、通風,符合抗震、消防安全的要求,自然採光、室內照明和黑板材料符合規範要求。按照學校規模和教育教學要求配備必要的教學儀器設備、器材。每個學生都有合格的課桌椅。配備適合學生身心發展特點的圖書。根據學校地理條件和農村體育特點,因地制宜地建設運動場地和配備體育設施。 2.改善學校生活設施。保障寄宿學生每人1個床位,消除大通鋪現象。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洗浴設施和條件。食堂或伙房要潔凈衛生,滿足學生就餐需要。設置開水房或安裝飲水設施,確保學生飲水安全便捷。廁所要有足夠廁位。北方和高寒地區學校應有冬季取暖設施。設置必要的安全設施。 3.辦好必要的教學點。對確需保留的教學點要配備必要設施,滿足教學和生活基本需求。 4.妥善解決縣鎮學校大班額問題。通過科學規劃學校佈局,充分利用已有辦學資源,解決超大班額問題,逐步消除大班額現象。在必要的情況下,通過採取新建、擴建、改建等措施,對縣鎮義務教育學校進行改造。 5.推進農村學校教育信息化。逐步提升農村學校信息化基礎設施與教育信息化應用水平,實施農村學校寬帶網絡、數字教育資源、網絡學習空間建設,為確需保留的村小學和教學點配置數字教育資源接收和播放設備。 問:2014年310億元中央專項資金主要用在哪些方面? 答:主要應用於完成《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專項督導的通知》(國教督辦〔2014〕6號)規定的有關基本考核指標,包括: 1.是否每名學生都有課桌椅。 2.寄宿學生是否一人一床位。 3.是否有安全飲用水。 4.食堂是否滿足就餐需要。 5.廁所是否滿足師生需要。 6.教室和寢室門窗是否完好。 7.是否具備必要的取暖條件。 8.是否配備數字教育資源接收和播放設備。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於今年下半年,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問:哪些學校不能列入中央專項資金的支持範圍? 答:一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小學附設的學前班和幼兒園、民辦學校、地市及以上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及因打造“重點校”而形成的超大規模學校不得納入。 二是完全中學、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的高中部不納入支持範圍。 三是未列入當地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調整專項規劃並擬長期保留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問:哪些項目不能使用中央專項資金? 答:中央專項資金的使用,要遵循“保基本、兜底線、補短板”的原則,從最薄弱的地區、最薄弱的學校、最薄弱的環節入手,滿足學校的基本教學和生活條件,要雪中送炭,不要錦上添花。以下項目不得納入中央專項資金支持範圍: 一是辦公樓、禮堂、體育館、塑膠跑道、游泳館(池)、圖書館、教師週轉宿舍(另有資金渠道)等。 二是一次性投入低於5萬元的校舍維修和零星設備購置項目(所需資金可以分別從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相關資金中支出)。 三是教育行政部門機關及直屬非教學機構的建設和設備購置等。 四是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危房改造(所需資金從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經費中安排)。 五是其他超越基本辦學條件範疇的事項。 問:如何加強資金統籌? 答: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是國家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該工作覆蓋範圍廣,資金需求量大。資金來源既有中央也有地方資金,中央資金又通過不同渠道安排。在此情況下,唯有加強統籌,方能形成合力,同時防止資金安排的重復交叉或支持缺位。重點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要統籌安排中央資金。2014年,除310億元薄改計劃中央專項資金外,國家還下達了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529億元、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經費132.4億元、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獎勵資金99.6億元、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資金50億元。各地應加強對這一攬子中央資金和項目的統籌,避免重復與遺漏。 二要統籌落實地方資金。地方各級財政要結合自身財力,增加對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的經費投入。各地(尤其是省本級)投入情況,將作為分配中央專項資金的重要因素。 三要統籌使用中央與地方資金。統籌中央與地方的各類義務教育資金,努力做好“加法”,形成資金合力。通過制定涵蓋中央與地方資金的統一規劃,將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上。 問:如何管理中央專項資金? 答:一是要切實健全管理制度,加強資金監管,著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確保專款專用,實行專賬核算,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二是中央對各省份實施目標管理,省級及以下要實行項目管理,建立中央專項資金項目庫,確保中央專項資金使用可檢查、可監控和可考核。三是中央專項資金支持的校舍及設施建設類項目,要嚴格執行相關建設標準和要求,履行基本建設程序;設備及圖書購置類項目,要建立規範的招投標機制和相應的責任機制,嚴格執行政府採購程序規範。四是要依法依規落實義務教育工程建設收費減免優惠政策。項目完成後要及時辦理驗收和支付手續,同時辦理固定資産入賬手續。五是財政部和教育部根據各省份工作進展情況,適時組織開展績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分配各省份資金的依據。各地也要加強對中央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執行的績效監控。六是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將中央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列入重點監督檢查和督導範圍。強化內部監管,自覺接受外部監督,要對項目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 問:如何落實公開公示? 答:公開是最好的防腐劑,各地要保證薄改計劃實施全過程的透明操作,全方位、無死角的向社會公示薄改計劃所有關鍵環節的所有信息。 公開的主要內容包括:本級薄改計劃總體規劃、年度項目預算(計劃)、工程進度、質量;校舍建設項目的立項、招標、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圖書儀器設備的購置情況等全部信息。 公示媒介應該為當地主流媒體以及政府和教育、財政部門的門戶網站。在相關門戶網站公示時間不得少於一年。 問:中央專項資金管理出現問題怎麼處理? 答:對於報送虛假信息、騙取中央專項資金的,一經查實,中央財政將相應扣減第二年度資金;情節嚴重的,取消該省份分配中央專項資金的資格,並在全國範圍內予以通報。 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追究機制,對於滯留、截留、擠佔、挪用、虛列、套取中央專項資金、違規亂收費以及疏于管理,影響目標實現的,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