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住建廳出臺意見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09 09:03 來源: 福建日報
【字體: 打印本頁

    8日,記者從福建省住建廳獲悉,為加強和改善房地産市場調控,切實滿足廣大群眾合理的住房需求,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確保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省住建廳出臺《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

    意見鼓勵各市、縣政府根據本地實際,對下述剛需購房予以政策優惠:1、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包括從省外引進的專家學者、總部經濟企業派駐入閩人員、從省外投靠在閩子女的父母等人員(含境外人員)首次在當地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進城經商、務工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大學畢業生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成年子女首次購買普通商品住房。2.首次購買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以下稱首改房),包括增加住房面積、增加電梯功能、優化地段等級、購買“學區房”等。3.被徵遷住戶實行貨幣補償後購買普通商品住房。

    意見明確,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住房屬於普通商品住房。

    意見提出,個人異地購買商品住房,本人及其父母、未成年子女可按當地戶籍政策在購房所在城鎮落戶。鼓勵長期進城經商、務工的農業轉移人口依法轉讓其原有農村住房,在城鎮購買商品住房落戶。住房公積金在確保資金安全和正常提取的前提下,優先滿足公積金繳存職工首次利用公積金貸款的購房需求。落實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本省範圍內異地購買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政策。對家庭購買首套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契稅按1%稅率徵收;面積在90-144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的,契稅按1.5%稅率徵收。實行貨幣補償的被徵遷戶購買一套商品住房用於安置的,給予免徵契稅;購買多套商品住房的,與被徵遷房屋相等面積部分,給予免徵契稅。各地對實行貨幣補償的被徵遷戶,可以按貨幣補償標準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個人轉讓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免徵營業稅。個人購買房屋時間按房屋買賣合同訂立時間確定。

    根據意見,福州市、廈門市可以根據本地市場變化情況,調整放開住房限購措施。在全省範圍內購房辦理簽約(網簽)、貸款、産權登記等手續時,無需提供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房人住房套數認定不包括其自建房、房改房、繼承房、徵遷安置房和已償清貸款的二手住房,其擁有的住房套數只在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機構查詢。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查詢證明只載明購房人擁有一手住房的套數情況。家庭購買首改房按首套房認定。購房人償清購房貸款後,再次申請貸款購房,按首貸認定。金融機構在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規定的低限執行。

    在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方面,意見提出,各商業銀行要優先滿足個人首次購買普通住房貸款需求。加快受理、審批、發放個人住房貸款,不壓單、不壓貸。異地購房者可以在購房所在地商業銀行辦理住房按揭貸款,各商業銀行應當支持。

    意見還在優化市場發展環境、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鼓勵開發綠色住宅、完善土地供應機制、加強市場分析監測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

責任編輯: 劉嘯萱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