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3日電(記者王立彬、何雨欣)《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13日公佈。從2006年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國十條”,到今天的新“國十條”,表明了中央對保險業的重視。保險業應當抓住機遇,革除弊端,回歸根本,借新“國十條”浴火重生。 平心而論,8年來我國保險業快速發展,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生産生活作出了重要貢獻。然而不論是從産業地位看,還是從消費者心中的形象看,保險業都有很大提升改進空間。 現代保險業起源於互助共濟。從自保形式發展至互助組織,再從鬆散互助狀態進入公司制規範狀態,但無論怎樣發展,保險業互助共濟的社會精神、倫理原則不能改變。一旦失本,公認的避險利器就成了鈍器,社會穩定器反而成為不穩定因素。 保險界人士也承認,近年來一再發生的騙保、惜賠、拒賠事件,使不少人敬保險而遠之,甚而出現越來越多內地居民“去香港買保險”局面。“去香港買保險”與“到香港買奶粉”實質是一樣的,都是誠信危機使一個行業形象“倒掉”。 中央強調保險業要服務於我國經濟社會轉型。在這方面,保險業有無可限量的潛力,關鍵是要回歸根本、接上地氣。社會轉型時期,公眾承擔著巨大的經濟、社會和心理壓力,這正是保險業要抓住的機遇。從食品安全事故險到校園安全險,從醫療糾紛責任險到旅遊安全險,蘊藏在13億國民中的安全需求,應深入發掘,大膽創新。如果能抓住機遇,我國保險業前途無量。 歸根到底,公眾對保險業的信任是建立在誠信建設基礎上。革除弊端,回歸根本,保險業才會有新的發展。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