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法治山東建設綱要》印發,《綱要》規劃了法治山東建設的路線圖,是建設法治山東的綱領性文件,標誌著山東省法治建設進入全面推進的新階段。 據了解,《綱要》從立項起草到出臺公佈,歷時3年,先後經過21次較大修改。《綱要》在體例上將法治山東建設細化為11個方面,提出了41項主要任務,目標是在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山東省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法治化。 《綱要》中一個鮮明的特點是將經濟法治建設和文化法治建設單列。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經濟發展必須以法治為保障。《綱要》以較大篇幅、分8個部分對加強經濟法治建設進行了闡述。特別針對山東省是農業大省的實際,圍繞“依法保障現代農業發展”,對糧食安全、農産品質量、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耕地保護等社會焦點作出明確規定;圍繞“兩區一圈一帶”戰略實施,對落實區域發展法律法規、健全完善地方性配套政策提出要求,體現了鮮明的時代特徵和發展特色。 山東省是文化大省,擁有豐厚的文化基礎資源。圍繞建設文化強省戰略,《綱要》將“加強文化法治建設”作為單獨一項內容予以闡述,對強化文化法制保障、依法加強文化市場管理、依法加強網絡管理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樣,綱要還專門將加強生態文明法治建設列為一項主要內容,特別對建立完善治理環境污染、打擊破壞生態行為法律法規體系提出要求,強調要“推進生態文明法制建設”,“加強資源環境執法司法保護”等。(記者 賈瑞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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