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央財政堅持“保基本”、著力“補短板”、努力“提質量”、盡力“促公平”,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力促義務教育均衡發展。2011—2013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義務教育轉移支付資金4194億元,2014年預算安排1653億元。 堅持“保基本”,不斷健全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方面,主要政策包括四個方面:一是全部免除農村中小學生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並對中西部地區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目前,除全面免除農村中小學生學雜費外,中央財政全額承擔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免費教科書經費,小學生均達到90元,初中達到180元,並對部分課程推行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此外,還將中小學生字典納入免費教科書保障範圍。同時,中西部地區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標準已經達到小學每年1000元,初中每年1250元;困難學生比例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中央與地方財政按5:5的比例分擔經費。 二是不斷提高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到2013年底,農村中小學校生均公用經費經過6次提高標準後已經達到中西部小學560元、初中760元,東部地區小學610元、初中810元。2014年,標準再次提高40元。同時,對寄宿制學校適當提高了補助標準,並要求地方在分配資金時向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和教學點等薄弱學校傾斜,並從2010年起,執行“對不足100人的農村小學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的政策。 三是健全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在校舍安全工程結束後,中央財政將校舍安全工程支持內容併入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學校校舍維修改造單位面積補助標準已經提高到中部地區每平方米600元,西部地區每平方米700元,在此基礎上,對校舍維修改造成本較高的高寒等地區進一步提高了單位面積補助標準。 四是鞏固和完善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機制。中央財政通過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保障農村中小學校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在城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方面,中央財政給予城市義務教育免學費補助經費支持。中央財政對已經整體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的省份,給予適當獎勵。2008—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免學雜費補助資金195億元。 著力“補短板”,積極支持解決義務教育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從2010年起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2010—2013年,中央財政共安排約657億元,2014年已下撥資金310億元;從2011年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央財政按每生每天3元、全年200天的標準為連片特困地區安排營養膳食補助,並對地方試點工作給予獎補,2011—2013年,中央財政共安排營養膳食補助資金301.9億元。 努力“提質量”,支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一是從2006年起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8年來,“特崗教師”計劃覆蓋範圍不斷擴大,人數不斷增加,工資性補助標準不斷提高。2012年,中央財政對特崗教師的工資性補助標準從2006年的人均1.5萬元提高到西部年人均2.7萬元、中部年人均2.4萬元。據統計,2006—2013年中央財政共安排191億元。 二是從2010年起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2010—2013年,中央財政共安排41億元專項資金,支持開展中西部地區各種形式的教師培訓工作,提高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素質。 三是從2013年起支持實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派出專項。計劃2013—2020年每年選派3萬名優秀幼兒園、中小學(含普通高中,下同)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到“三區”支教一年。受援縣義務教育階段教師選派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年人均2萬元標準共同分擔。 四是努力改善中小學教師待遇。2009年,國家率先對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政策,規定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年得到提高;2010年起,中央財政全面推進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建設,把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保障問題作為一個重要因素予以考慮;2013年,對實施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地方,中央財政給予獎補支持。 盡力“促公平。”支持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2008—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進城務工農民工隨遷子女獎勵性補助資金241億元,2014年已撥付城市義務教育補助經費130.4億元,比上年增長8.35%;為支持我國特殊教育發展,2008—2013年中央財政通過“特殊教育補助經費”專項累計投入1.75億元,2014年,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拓寬支持範圍,增加支持力度,安排撥付特殊教育補助經費4.1億元,同比增長6倍。此外,中央財政安排資金6.1億元,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公用經費基準定額,達到年人均4000元,約為普通中學的5倍,並將計劃在2016年達到6000元,為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提供了有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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