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提出銀行機構新增小微企業貸款佔比下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8-19 17:4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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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8月19日電(記者 陳春園)江西銀監局日前出臺實施意見著力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提出銀行機構新增貸款佔比下限,要求中小銀行、郵儲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銀行業機構新增小微企業貸款佔全部新增貸款的比例不低於80%,政策性銀行、大型國有銀行比例不低於50%。

近年來,江西銀監局通過強化政策引領、完善服務體系、鼓勵金融創新等措施,積極引領轄內銀行機構改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大力支持小微經濟體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此外,江西銀監局還實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公開承諾制”和“限時辦結制”,要求銀行機構受理小微企業貸款申請後,原則上辦結時間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貸款申請審核批准後,不得以規模緊張為由,拖延貸款發放時間。

2014年,江西在11個設區市各選一家市級經濟開發區和一個經濟綜合實力較強的縣級工業園,開展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試點,2015年將在全省94個工業園區全面推行,2016年在全省全面推開,進一步推動金融扶持小微企業工作。

責任編輯: 楊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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