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就海南職業技術學院違規招生事件發出通報。2014年3月12日,有關媒體報道了海南職業技術學院2012級“進修生”學籍問題,引起社會關注。經海南省教育廳調查,2011至2013年,海南職業技術學院通過二級院係及其相關合作企業人員,在沒有經過省招辦錄取程序的情況下招收兩千多名學生以“進修生”名義入校跟班學習,並承諾學生可以通過參加第二年普通高考或成人高考等形式取得學籍。 通報指出,此事件是一起典型的高校委託個人和社會機構違規招生案件,違反了教育部關於高校招生的“十嚴禁”工作要求,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海南省教育廳在核查該校違規招生事實的基礎上,已追究學校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免去學校黨委書記職務;建議學校董事會延長代理校長的任職考察時間(一年),調整分管招生副校長工作崗位及相應職務,對共同承擔決策失誤領導責任的兩名副校長給予校內通報批評;責成學校依據相關規定對違規招生的工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並對違規宣傳的工作人員做出辭退或調離工作崗位處理。 在此基礎上,教育部責成海南省教育廳,2015-2017年調減海南職業技術學院年度招生計劃,並暫停海南職業技術學院開展單獨考試招生、綜合評價考試招生改革試點。同時,要求海南省教育廳加強對省域內高校招生行為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高校招生責任追究辦法。凡是發現制度不健全或政策執行不嚴格的高校,一律責令限期整改,嚴肅問責。 通報強調,高校招生涉及廣大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關係到社會和諧穩定,對於破壞招生秩序、進行虛假招生等違規違紀行為,教育部將一律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各地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切實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強化考試招生組織領導,加強人員管理,嚴肅工作紀律,切實維護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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