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台北9月8日電(記者陳鍵興 杜斌)台灣衛生部門下轄食品藥品監管單位8日公佈相關檢驗結果,此前查獲以餿水油等混制的“全統香豬油”竟符合標準。但該單位表示,由於原料來源是回收廢油,違法相關法規,相關製品都須下架。 當天,臺行政管理機構發言人孫立群表示,“全統香豬油”雖檢驗合格,但為非法産品。對違法食品廠一定要嚴辦重罰,讓民眾安心。 本月4日,台灣警方通報,經查發現郭姓涉案嫌疑人經營地下油廠,用回收餿水油和皮脂油等混制食用油,強冠公司則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進並製成“全統香豬油”上市販售。臺食品藥品監管單位查明,強冠公司今年2月至8月間共出産劣質豬油782噸,除庫存137噸外,還有645噸對流入市面。截至7日下午2時,該單位與各縣市衛生局總計稽查食品工廠、夜市、攤販、供飲食場所等5797家次,查明購買強冠公司劣質豬油的下游業者總計971家,已封存油品數量142.1噸,對136項相關製成品下架封存回收216.4噸。 臺食品藥品監管單位人士8日表示,依據檢驗結果,懷疑這批劣質豬油來源為回收的油炸用油。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油炸廢油不得回收精煉進入食品鏈,所製成的食品都必須下架。強冠公司生産的“全統香豬油”經過精練,除重金屬檢驗尚未完成,其他項目都符合衛生標準。 此外,臺食品藥品監管單位還表示,食品製造業者、餐廳業者及小吃攤販業者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退回相關劣質豬油,8日零時起若被查到仍繼續使用,將被處以6萬至5000萬元新台幣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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