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從9月15日開始,河北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啟用簽發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2014版往來港澳通行證),進一步便利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提高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的簽發和查驗效率,增強證件防偽性能。 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啟用後,群眾申領和使用證件將更為便捷。大小與居民身份證或信用卡相當,攜帶和使用更為方便;證件內嵌智慧芯片(內存持證人基本資料、照片及簽注等信息,供內地出入境管理部門、邊檢機關及港澳地區口岸查驗部門共享讀取),外覆新型激光防偽膜,採用十幾種安全防偽措施,防偽性能更強;成人證件有效期由5年延長為10年,往來港澳簽注可在證件背面重復擦寫,無需頻繁換證,進一步降低了持證人辦證成本。 據悉,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啟用後,仍在有效期內的現行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和貼紙簽注可繼續使用。持用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的內地居民,可繼續申請貼紙簽注,也可以申請換發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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