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填補“缺項”解決“救急難”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18 08:48 來源: 新華每日財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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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安全網建設再進一步。9月1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對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個人給予應急、過渡性救助,填補社會救助體系“缺項”。

會議認為,織密織好社會保障安全網,幫助群眾應對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事關公平正義,是政府以人為本、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職責。

去年10月,國務院就曾召開常務會議,討論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制度,推進以法治方式織牢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安全網。在今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中,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政府臨時救助的責任,填補了國家救助制度的空白。

在城鎮化快速推進期,大量涌入城市的人口抗風險能力弱,如遇突發事件生活可能會陷入困境,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就顯得尤為重要。過去救助政策存在“真空化”和“碎片化”問題,大量“因病返貧”“突發急難”群眾求助無門。臨時救助是在“托底線”“可持續”基礎上,對社會救助功能的再深化,通過“救急”防止遭遇急難的弱勢群體陷入絕望無助境地。目前,已有26個省份建立臨時救助制度,對於保障遭遇臨時性困難的群眾的基本生活發揮了重要作用。

明確全面建立臨時救助,也釋放出建設“民生政府”的信號。新一屆政府成立後,一手抓改革,推進簡政放權、工商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創新宏觀調控方式;一手抓民生,千方百計擴大社會就業創業,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為困難群眾兜底,讓改革紅利變成實實在在的惠民紅利。

今後完善臨時救助制度,需從確定救助的範圍和標準、籌措經費、陽光操作等三方面發力。目前,“救急難”主要障礙是“缺錢”。在一些省份,財政每年安排的臨時救助資金僅數千萬元,缺口很大。常務會明確,臨時救助實行地方政府負責制,救助資金列入地方預算,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臨時救助資金有了穩定來源,有利於這項制度真正落地。

此外,為保障規範運作,臨時救助實施情況需定期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記者 郭洪海)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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