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完善固定資産加速折舊政策
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25 10:02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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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完善固定資産加速折舊政策,以促進企業技術改造、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

    完善現行政策

    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順應新技術革命潮流,推動中國經濟向中高端水平邁進,必須更大力度推進企業技術改造。要用既利當前、更惠長遠的改革辦法,完善現行固定資産加速折舊政策,通過減輕稅負,加快企業設備更新、科技研發創新,擴大製造業投資,促進大眾創業,這對於傳統産業 “破繭化蝶”,增強經濟發展後勁和活力,實現提質增效升級和持續穩定增長,具有重要意義。

    加速折舊法,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准予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提高折舊率的辦法,加快折舊速度,減少應納稅所得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其目的一是可以減少企業所得稅,二是可以增強公司未來競爭和融資能力。

    有資産評估師向記者解釋,加速折舊主要是早期折舊金額大,晚期少,折舊大,利潤低,所得稅收就少。但是這個利潤低,是稅務上的利潤低,由於稅務核算是套體系,早期可以少交稅,相當於晚期交。雖然總值不會多少減免,但時間上有優惠。“對企業來説,現金負擔好很多,像剛投産的項目,折舊金額會比較多,早期就不用交那麼多稅,在後幾年交稅,後期交稅能力會強。這就相當於遞延納稅了。”

    按會計相關準則,固定資産加速折舊作為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擁有並用於生産經營的主要或關鍵的固定資産,由於技術進步、産品更新換代較快或者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最新的政策可能會加大行業加速折舊的覆蓋面。

    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一是對所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用於研發的儀器、設備,單位價值不超過1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稅前扣除;超過100萬元的,可按60%比例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雙倍餘額遞減等方法加速折舊。

    二是對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的固定資産,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稅前扣除。

    三是對生物藥品製造業,專用設備製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儀器儀錶製造業,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行業企業2014年1月1日後新購進的固定資産,允許按規定年限的60%縮短折舊年限,或採取雙倍餘額遞減等加速折舊方法,促進擴大高技術産品進口。根據實施情況,適時擴大政策適用的行業範圍。

    直接好處是減輕企業所得稅

    資深註冊會計師劉志耕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説,這次政策力度很大,其中像所有行業企業持有的單位價值不超過5000元固定資産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稅前扣除,由於現在會計準則沒有規定限額,僅是給出了判斷固定資産的特徵和條件,所以,判斷是不是固定資産的權利交給了企業,很多執行會計準則的企業為了圖簡單,仍然依照單位價值2000元的標準來執行,現在不管是什麼企業,只要原值低於5000元的固定資産,就可以執行稅前扣除標準,稅收免除力度很大。

    劉志耕認為,固定資産加速折舊在所得稅之前扣除,直接的好處是減輕企業所得稅負擔,增加企業的流動資金。這個政策出臺可以讓企業樹立一個理念,即必須加快對固定資産的更新改造,加快企業設備的更新,促進新産品的研究和開發,這會給企業帶來深刻的變革。他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該政策給企業樹立了一個發展理念,即要加快對固定資産進行更新換代,加快對固定資産的投入。企業少交的稅可以加大對固定資産的投入資金,而且這種固定資産不應該是原來技術層面上的固定資産,而應該是升級換代、效率更高的固定資産。”

    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加快落實上述政策,努力用先進技術和裝備武裝“中國製造”,推出附加值更高、市場競爭力更強的産品。(記者 金微)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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