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5日電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5日在其網站發佈《工商登記前置審批項目改革徵求意見清單》,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要求,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需要取得前置許可的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産安全等外,商事主體先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即可從事一般性的經營活動,對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産經營活動,持工商營業執照和有關材料向主管部門申請許可。 在"先證後照"改"先照後證"方面,此前工商總局配合中央編辦梳理確定了第一批31項工商登記前置改後置審批項目,國務院已審議通過並於8月12日發佈,工商總局已下發文件要求各地9月1日起實施。 此次發佈的清單含有75個項目,包括外商投資經營電信業務審批、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單位設立審批、外航駐華常設機構設立審批、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券公司設立審批等,涉及電信、新聞出版、民航、金融等多個行業和領域。 為方便社會監督,項目清單中設置了在線意見提交功能,公眾可對項目的真實性、設置項目的合理性提出意見。公眾還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gsdj@scopsr.gov.cn,或通過撥打電話010-12310反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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