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工商登記清單前置審批事項縮減九成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16 09:55 來源: 青島日報
【字體: 打印本頁

15日,備受青島市民關注的《青島市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經青島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近日將下發通知正式實施。經過梳理,青島市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由原來的381項大幅縮減至37項,僅佔原前置事項的9.7%。

記者從青島市工商局企業註冊局了解到,目前保留的37項前置審批全部是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設置的,沒有一項違反《行政許可法》規定的法律位階的事項。保留的前置審批事項主要涉及食品安全、危險化學品經營、金融領域和郵政電信等領域。由前置審批變為後置的事項中,有部分是對市場準入影響較大的審批事項,如消防、環保、成立會計師事務所、開辦娛樂場所等事項。凡是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保留的事項,一律變為後置;凡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經過有關部門審批方可從事經營活動,但是對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前,還是辦理執照後進行審批關係不明確的,也不作為工商登記前置事項。

據悉,與國務院分期公佈取消前置審批的做法不同,青島市採取的是制定權力清單的辦法,凡是《目錄》之外的都不得再實施前置審批。目前僅有廣東、福建、深圳等地採取了這一做法,青島走在全國前列。今後,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以外,其他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及規範性文件都不得再設置企業登記註冊的前置審批,否則沒有法律效力。

責任編輯: 郭慕清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