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資源稅將從價計徵 “不增負擔”成前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9-30 11:01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字體: 打印本頁

    煤炭資源稅改革的時間表終於塵埃落定。

    9月2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推進清費立稅、減輕企業負擔。按照國務院部署,從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國將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稅率由省級政府在規定幅度內確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除了實施資源稅之外,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決定對煤炭收費基金做出進一步清理,確保不增加煤炭企業總體負擔。李克強表示,清費立稅後煤炭企業的總體負擔不能增加,這是此次改革的前提,要明確寫入文件中。

    省級政府確定具體稅率

    昨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做好清費工作的基礎上,從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國將煤炭資源稅由從量計徵改為從價計徵,稅率由省級政府在規定幅度內確定。

    會議認為,煤炭資源稅改革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既定任務。目前我國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已全面實施,實行煤炭資源稅改革,完善資源産品價格形成機制能讓資源地區受益,推進區域協調發展。

    卓創資訊煤炭行業分析師劉冬娜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由於之前都是從量計徵,有些煤炭企業的實際産量要遠遠大於上報産量,企業常常採肥丟瘦,浪費資源;從價計徵後,有助於促進煤炭企業提高資源的使用率。

    有關徵收煤炭資源稅的説法已經持續了很長時間,在近幾年煤炭價格持續下滑,並且反彈無力的形勢下,資源稅改革迎來了最好時機。

    劉冬娜表示,之前煤炭價格高時,煤炭企業掌握話語權,因此稅改不斷拖延。隨著煤炭企業話語權減弱,以及出於保護煤炭資源的考慮,煤炭資源稅改革提速便成為業內預期中的事情。實施資源稅最根本目的是為了實現煤炭資源的合理利用。

    各地積極清費

    在確定煤炭資源稅徵收日期的同時,國務院還決定進一步清理煤炭行業的相關費用。會議認為,通過減少名目繁多的收費,增強企業發展後勁,也可促進煤炭資源合理開採利用,推動科學發展。

    根據會議要求,各地要立即著手清理涉煤收費基金,停止徵收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取消原生礦産品生態補償費、煤炭資源地方經濟發展費等,取締省以下地方政府違規設立的涉煤收費基金,嚴肅查處違規收費行為,確保不增加煤炭企業總體負擔。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幾個月前,山西、陜西等主要産煤省區紛紛出臺規定,集中清理、規範涉煤收費。“目前煤價跌得 ‘深不見底’,稅費負擔又很重,單靠地方政府救市效果並不好。”多位煤炭行業人士表示,在當前煤價低迷的形勢下,資源稅改革越快越好。

    李克強表示,“現在企業面對的各項收費確實太多了,有些地方的收費項目就像‘梁山好漢’一樣,108項都不止!”他説,“更重要的是,一些地方的收費不僅項目多,而且很不規範,一些企業通過疏通‘關係’就能少交錢、甚至不交錢,這不僅有尋租的空間,也干擾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李克強表示,“我實在擔心,在‘清費立稅’過程中,‘費’還沒清完,‘稅’就已經立好了,讓企業的運行雪上加霜。”對此,財政部負責人立刻回應,改革中可以明確一個要求:費沒有清完的地區,堅決不允許新設徵稅項目。(記者 原金) 

責任編輯: 郭曉婷
 
版權所有:中國政府網 | 關於我們 | 網站聲明 | 網站地圖 | 聯絡我們
京ICP備05070218號 中文域名:中國政府網.政務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