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明渠,堵暗道——透析地方債新規5大看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0-02 19: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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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0月2日電(記者 何雨欣、韓潔、高立)10月2日,《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正式下發。這份地方債管理“新規”通篇貫穿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行為,防範化解債務風險的主旨,這也意味著我國以修明渠、堵暗道方式構建的地方債體系將全面上路。

    借債:只能通過政府及其部門舉借

    借債,首先要明確怎麼借?誰來借?借多少?

    根據這份意見,“經國務院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可以適度舉借債務,市縣級政府確需舉借債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代為舉借。”“政府債務只能通過政府及其部門舉借,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等舉借。”

    意見同時明確“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實行限額管理,地方政府舉債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額。地方政府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規模納入限額管理,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准”。

    財政部預算司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後中央規模控制的是地方舉債的“天花板”,不是具體審批規模。在不突破“天花板”的前提下,地方舉債的實際規模由本級人大決定。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院長喬寶雲表示,以前地方政府沒有舉債的財政工具,現在允許舉債,這本身就是賦予其一定的自主權,實行限額管理是符合國際經驗的,也跟我國國債實行餘額管理的做法一致。

    用債:債務資金不能用於經常性支出

    地方政府借來的錢,當然不是想花到哪就花到哪。

    對於地方債務用途,意見中明令,“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建立對違法違規融資和違規使用政府性債務資金的懲罰機制”。

    對於使用債務,還要有硬性的監督。“地方政府要將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這份最新規定明確要通過預算之手來管理債務。

    喬寶雲表示,允許以債償債是符合國際經驗的,但注意是“適度”,把地方政府債務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可以實現“借、用、還”的統一。

    還債:中央政府不救助

    誰舉債誰負責,此次出臺的意見突出強調地方政府償債的“責”,明確“地方政府對其債務負有償還責任,中央政府實行不救助原則。”“分清政府債務和企業債務的邊界,切實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

    當然,對於債務風險防範要貫穿各個環節,“評估各地區債務風險狀況,對債務高風險地區進行風險預警。列入風險預警範圍的債務高風險地區,要積極採取措施,逐步降低風險。債務風險相對較低的地區,要合理控制債務餘額的規模和增長速度。”意見中明確。

    財政部預算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地方政府對其舉借的債務負有償還責任,是地方政府舉債應當遵守的道德準則。

    平臺: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

    融資平臺公司是原來地方政府舉債搞建設的一個重要融資渠道,那麼新《預算法》允許地方舉債並限制舉債只能通過政府及其部門發行債券之後,對以前主要通過融資平臺公司融資建設的項目今後怎麼辦?

    意見中明確三個渠道:

    ——對商業房地産開發等經營性項目,要與政府脫鉤,完全推向市場,其債務等同於一般競爭性企業債務;

    ——對供水供氣、垃圾處理等可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的公益性項目,要積極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其債務由項目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舉借和償還,政府按照事先約定,承擔特許經營權給予、財政補貼、合理定價等責任,不承擔償債責任;

    ——對難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確實需要政府舉債的公益性項目,由政府發行債券融資。

    喬寶雲認為,剝離融資平臺公司政府融資職能的過程體現出市場化的思路,能走市場的走市場。

    過渡:在建項目允許按原協議融資

    為確保改革平穩過渡,意見中同時制定了各項過渡期措施。對項目自身收入不夠償還的債務,通過依法注入優質資産、增強盈利能力等措施,增強償債能力。對確需政府償還的債務,地方政府要切實履行償債責任,必要時可以處置政府資産。

    對甄別後納入預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債務,允許各地區申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以降低利息負擔,優化期限結構,騰出更多資金用於重點項目建設。

    喬寶雲表示,利用債券置換是一項創新之舉,即引入規範透明的機制。政府利用融資平臺公司融資,政府信用價值沒有得到很好的體現,通過發行債券本身就是降低風險的過程,將高風險的置換成低風險,短時限的置換成長時限的,有利於平穩過渡。

    這份意見還明確:“地方政府要統籌各類資金,優先保障在建項目續建和收尾。對使用債務資金的在建項目,原貸款銀行等要重新進行審核,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項目,要繼續按協議提供貸款,推進項目建設;對在建項目確實沒有其他建設資金來源的,應主要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和地方政府債券解決後續融資。”

責任編輯: 傅義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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