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精神對人毒害令人恐怖” 新華社濟南10月11日電(記者 吳書光)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11日上午對張帆等5名被告人故意殺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張帆、張立冬被判死刑,呂迎春被判無期徒刑,張航、張巧聯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0年、7年。 自5月28日案發後,記者一直對此案進行跟蹤採訪,先後採訪了被告人張帆、張立冬,旁聽了庭審以及一審宣判的全過程。接受記者採訪的辦案人員表示,被告人接受採訪和庭審時的表現,表明“全能神”邪教對教徒洗腦的嚴重程度,暴露出“全能神”邪教對教徒精神控制的邪惡本質。 偏執施暴:暴露邪教反人類、反社會本質 法院查明,被告人張帆、張立冬、呂迎春、張航、張巧聯及張某(張帆之弟,12周歲)均係“全能神”邪教組織成員。2014年5月28日,為宣揚邪教、發展成員,5被告人及張某在招遠一家麥當勞快餐廳內向周圍就餐人員索要電話號碼,遭被害人吳某某拒絕後,張帆、呂迎春遂共同指認吳某某為“惡靈”,毆打吳某某致死。 張帆等邪教成員在公共場所公然對所謂“惡靈”施暴,令社會震驚,也凸顯出他們信奉邪教後的偏執。今年6月1日和2日,記者在看守所採訪了被告人張立冬、張帆,對於自己犯下的罪行,兩人均表示“不害怕法律,相信神”。 8月21日庭審現場,面對犯罪指控,被告人張帆辯稱自己“正當防衛”。呂迎春辯稱因為吳某某是“惡靈”才將其打死。張帆、呂迎春均認為所信“全能神”並非邪教。張立冬則認為張帆和呂迎春均説吳某某是“惡靈”,所以決定要打死她,而張帆和呂迎春要打人,就是“神”要打人。庭審當日,僅有兩名年齡較小的被告人張航和張巧聯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法院認為,呂迎春、張帆、張立冬3被告人歸案後仍然無視國家法律,堅持歪理邪説,拒不認罪,對於殘害他人的犯罪行為毫無悔意,充分暴露出“全能神”邪教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的邪惡本質。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呂迎春表示服判,不上訴,其他被告人當庭沒有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妖言惑眾:邪教精神令教徒無法自拔 據了解,張立冬(55歲)係張帆、張航(18歲)及張某之父。29歲的張帆是張立冬的長女,上過大學,是導致這個家庭走向深淵的關鍵人物。 2007年,張帆信奉“全能神”。2008年,張帆通過互聯網認識呂迎春,跟隨呂迎春到招遠多次參加“全能神”教徒聚會。 2008年底,張帆在河北省無極縣老家先後發展張立冬、其母陳某某及張航、張某等家人加入“全能神”。 2009年,張帆與張立冬、張航等家人從河北先後來到招遠市。信奉“全能神”邪教後,張立冬一家的生活似乎轉入另一個世界,不工作,除正常的生活需求外,與外界基本不聯絡,每天都在家裏學習邪教教義,寫“靈修”筆記,互相灌輸邪教思想。 案發後,記者在其中一名邪教成員2010年8月1日的日記中看到,“在人的觀念當中,在人的思維當中,永遠也明白不了我的話,永遠測不透我的心。”“神啊,你真好!吃、穿、睡、住算什麼,只為你的旨意成就!我的靈為你花費,肉體只是工具,附屬物而已!” “全能神”邪教教徒已經陷入自己的世界無法自拔。6月2日,記者到看守所採訪張帆,當時除了看守所女管教民警外,還有兩名男民警在場。張帆很健談,一有機會,就給記者灌輸“全能神”的一些理念。 被告人張帆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其母親也是“惡靈”。有受訪專家認為,可以看出,邪教跟宗教沒有任何關係,對人的精神控制令人感到恐怖,背離人性,是反人類也是反宗教的。 聚斂錢財:“教會”唆使教徒“奉獻”家産 記者採訪了解到,但凡邪教,均以精神控制為突出特點,而達到精神控制的一大手段就是反復學習邪教教義,使教徒沉湎于歪理邪説中,“全能神”亦不例外。 判決書顯示,公安人員在被告人住處扣押邪教書籍30本,以及呂迎春、張帆、張立冬等人所寫的“全能神”靈修筆記58本。 法院認為,通過被告人呂迎春、張帆、張立冬等人宣揚的所謂教義、使用的書籍和組織活動方式,應當認定其所信奉的“全能神”組織係冒用基督教名義,曲解《聖經》內容,編造歪理邪説,神化首要分子,發展控製成員,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應當認定為邪教組織。 在對教徒精神控制後,邪教人員往往聚斂錢財,一夜暴富。判決書顯示,呂迎春名下存款人民幣460萬餘元、3.5萬多美元,其中多數存款從張立冬或陳某某賬戶轉入。 法院還查明,被告人張立冬積極出資,在招遠市租賃或者購買多處房屋及店面,作為“全能神”教徒住所和活動場所,並出資購買交通工具、電腦、手機,安裝網絡寬帶,供傳播“全能神”使用。此外,張立冬聽從呂迎春、張帆指使,將家庭財産1000萬餘元以“奉獻”給“教會”的名義,存于呂迎春、張帆名下。 邪教害人害己。有關專家建議堅持專群結合、群防群治,運用法律武器,對“全能神”等邪教活動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同時大力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國民科學文化素質,增強公眾文化自覺,自覺抵制邪教侵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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