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徵收增值稅。這是繼去年8月1日“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暫免徵收增值稅”政策實施後,國家針對小微企業出臺的又一減稅新政。記者從天津市國稅局了解到,天津市將有近萬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享受該政策紅利,每年因此約減稅7000萬元。 天津市國稅局相關統計數據顯示,自2013年8月1日國家實施“增值稅起徵點提高至2萬元”和“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暫免徵收增值稅”政策至今,天津市共有近10萬個體工商戶減稅超過2億元,有近5萬戶小規模納稅人減稅近4000萬元。 此次減稅新政給小微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收益。記者算了一筆賬:假設一家小微企業月銷售額恰好3萬元,新政執行前,該企業每月需繳納增值稅30000(月銷售額)×3%(稅率)=900元,每年共需繳納10800元。新政落實後,該企業每年約減稅萬元左右。 天津市國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在效果上相當於將現行增值稅起徵點由月銷售額2萬元(年銷售額24萬元)提高到3萬元(年銷售額36萬元)。從國際上看,這一免稅標準已經不低。根據經合組織的報告,在其開徵增值稅的33個成員國中,智利、墨西哥、西班牙和土耳其4國沒有設置起徵點,即只要發生應稅交易都要納稅。其他29個設有起徵點的國家,起徵點標準平均為年銷售額3.9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約為24萬元,而低於24萬元標準的成員國有19個。 為確保每一個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都能享受到此項優惠政策,天津市國稅部門通過辦稅服務廳、熱線電話、納稅服務熱線、微信等開展政策諮詢服務。天津市國稅局方面特別指出,凡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在11月份申報期(11月1日至11月15日)申報繳納10月份稅款時,享受該項優惠政策。(記者 岳付玉 通訊員 中曉)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