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治光芒照亮每一顆心靈—我國全民普法新觀察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0-17 16:5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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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17日電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自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中共中央、國務院首次以“五年規劃”的形式開展普法教育以來,這場聲勢空前的全民普法運動已持續近30年,無論在規模、內容和形式上,都堪稱中外法治建設史上的一大創舉。

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即將召開之際,新華社記者走訪了多位法律界專家、官員和基層幹部群眾,他們對全民普法取得的巨大成就給予了充分肯定,但同時也提出,在中央提出全面實施依法治國的歷史新起點上,普法教育應進一步調整定位,理順機制,增強針對性、創新性與實效性。

全民普法:一場深刻的觀念革命

20多年前,曾有一位老農把一頭生了病的牛送到檢察院,請他們幫忙“檢查”“檢查”牛得了什麼病。“這並不是一個冷笑話,而是在基層普法幹部流傳甚廣的一個真實故事。”福建晉江市司法局副局長王騰陽對記者説。

雖然這個故事的真實性已無從考證,但卻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當時人們的法律常識還處於亟待啟蒙的階段。建設法治國家,離不開“知法、用法、守法、敬法”的公民,規模宏大的全民普法正是這種背景下開展的。

“從‘一五’到‘六五’,近30年持續不斷的普法教育,如同一場深刻的觀念革命。”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説,我國國民法律知識和法治素養,相比當年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其中全民普法功不可沒。

全國普法辦的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司法行政機關中普法和依法治理專兼職工作人員超過1.1萬,普法志願者隊伍達4.7萬多支、總人數超過157萬,各類報刊、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法制宣傳欄目總數達2.4萬個。一個由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部門各負其責、司法行政部門具體組織、全社會參與、“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全民普法工作網絡基本形成。

持續多年普法教育使公民與法律之間的疏離感明顯降低,多年從事普法工作的王騰陽對此深有感觸。王騰陽告訴記者,晉江一個外來務工人員高密集中的地方,以往發生勞資糾紛,工人們習慣於找老闆、找政府,甚至以跳樓自殺、堵門堵路相挾;但近年來這種狀況發生變化,司法部門受理的勞資糾紛、勞動仲裁案件逐年增加、申請法律援助的也越來越多。

“全民普法有如春風化雨潤物無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説,從20多年前不知“法”為何物,到今天越來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維護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這本身就是普法效果的具體體現,也是一種巨大的社會進步。

從“知法”到“守法”:普法教育永遠“在路上”

受訪的法學專家們認為,近30年的全民普法在向公眾普及法律知識、了解法律常識層面成效斐然,但在“用法、守法、敬法”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認為,“知法”並不等同於“守法”、“依法維權”也不代表法治的全部內涵。當前我國仍有相當一部分群眾、尤其是一些黨員領導幹部中法律意識淡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難究的問題依然存在。

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一些領導幹部缺乏法治思維,現實生活中行政權、司法權屢遭濫用,公民合法權益屢被侵犯;部分群眾“信訪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鬧不信法”;全社會“敬法”氛圍尚未形成,鑽法律空子、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層出不窮;“法不責眾”心態下,法律底線屢屢被突破;守法環境差,“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悖論依然存在。

受訪法律界人士認為,在權利意識空前高漲、利益格局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公眾對法律常識和法治內涵的認識和理解亟待提升,而現有的普法模式顯然難以適應新的要求。

從基層反映來看,當前的普法模式仍舊偏向於單向的法律知識“灌輸”,在普法實踐中也普遍存在著形式主義的做法。有基層幹部向記者反映,普法就是“發張卷子、做做樣子”,一些地方每年組織一次普法考試,卷子下面就附著標準答案。“這樣的普法難以産生實效,就是在浪費納稅人的錢。”

中國法學會研究部主任方向、湖南省律師協會副會長秦希燕等專家學者認為,相對於改革開放初期以面向普羅大眾為主的“教化”式普法,今天的全民普法更應注重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法治思維、法治信仰的養成。只有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帶頭敬法、守法,才能在全社會營造“全民守法”的深厚氛圍,從這個意義上説,全民普法還任重道遠。

全社會參與:讓法治光芒照亮每一顆心靈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法治中國”的宏偉目標。新形勢下,法制教育的機制體制亟待改革,全民普法功能也必須重新定位。

全國人大副秘書長沈春耀説,從新時期法治建設的階段性目標來分析,人權保障和人本取向是當前法治建設的重點,全民普法的重心和功能定位應作出相應調整。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是“公權過度膨脹、私權缺乏保障”的問題,因此全民普法應區分不同的重點,對公民普法的重點是樹立依法維權的意識、不棄權;對公權力普法的重點則是嚴格依法、不越權。

在普法的形式上,要更加注重“參與度”與“互動性”。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表示,實現普法科學化參與互動,要讓公眾參與立法、執法、司法、調解等的各個環節,在互動中産生遞增和放大效應。

從操作方式看,單向“灌輸”式普法模式顯然已經落後於時代要求。增強全民普法的“互動性”、“參與度”,應在繼續發揮原有渠道作用的同時,整合各地現有普法網絡,開闢全國統一的普法網絡平臺,更加重視發揮新媒體作用,以更廣、更活、更為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來豐富全民普法的形式和內容。

從普法的主體上看,司法部副部長張彥珍認為,全民普法不能僅靠行政推動和部門實施,必須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鼓勵社會力量、民間組織和企業參與,進一步整合現有資源、搭建全民普法平臺。

與此同時,全民普法還應與國民教育結合起來,加快推進法治教育進課堂、進教材。通過全民普法的深入推進,使公眾逐漸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護法”轉變,把普及法律知識與培育法治信仰,法制宣傳與法治實踐,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在整個社會弘揚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樹立法治信仰,使法治真正融入國家的主流意識形態和核心價值觀。(記者譚劍、康淼、李偉、肖春飛)

責任編輯: 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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