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8日電 針對我國煤炭供需失衡矛盾日益突出的問題,國家能源局近日出臺《關於調控煤炭總量優化産業佈局的指導意見》,提出要把控總量、調結構、強管理、促改革作為緩解當前煤炭行業困難的重要舉措,促進煤炭工業提質增效升級。 在新建項目佈局方面,《意見》提出,今後一段時期,東部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煤礦項目;中部地區(含東北)保持合理開發強度,按照“退一建一”模式,適度建設資源枯竭煤礦生産接續項目;西部地區加大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統籌協調力度,重點圍繞以電力外送為主的千萬千瓦級大型煤電基地和現代煤化工項目用煤需要,在充分利用現有煤礦生産能力的前提下,新建配套煤礦項目。 《意見》明確,嚴格新增産能項目審批,各地不得核準新建30萬噸/年以下煤礦、90萬噸/年以下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同時,積極推進陽光審批,及時公開審批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意見》指出,嚴肅處理在建違規項目,對未按規定取得項目核準文件的煤礦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已開工的違規項目一律停建,已經投入生産的違規項目一律停産,履行項目核準等相關法定手續。此外,要加強現有生産能力管理,加快推進煤礦生産能力登記公告工作,完善超能力生産聯合執法機制,鼓勵群眾舉報超能力生産行為。 此外,《意見》要求要加快淘汰落後産能,以安全有保障、環保能達標為基本原則,兼顧技術進步要求,完善煤炭落後産能標準。實行淘汰落後産能工作與煤礦項目建設挂鉤,凡未完成淘汰落後産能工作任務的地區,一律暫停核準新建煤礦項目。 |
中國政府網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