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説明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10-28 18:1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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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關於全會決定的總體框架和主要內容

    中央政治局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改革發展穩定、治黨治國治軍、內政外交國防等各個領域,必須立足全局和長遠來統籌謀劃。全會決定應該旗幟鮮明就法治建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作出回答,既充分肯定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成就和經驗,又針對現實問題提出富有改革創新精神的新觀點新舉措;既抓住法治建設的關鍵,又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要求;既高屋建瓴、搞好頂層設計,又腳踏實地、做到切實管用;既講近功,又求長效。

    全會決定起草突出了5個方面的考慮。一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工作部署,體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三個全面”的邏輯聯絡。二是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體現推進各領域改革發展對提高法治水平的要求,而不是就法治論法治。三是反映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4個方面作出工作部署。四是堅持改革方向、問題導向,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直面法治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回應人民群眾期待,力爭提出對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的改革舉措。五是立足我國國情,從實際出發,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既與時俱進、體現時代精神,又不照抄照搬別國模式。

    全會決定共分三大板塊。導語和第一部分構成第一板塊,屬於總論。第一部分旗幟鮮明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闡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總目標、基本原則,闡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科學內涵,闡述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係等重大問題。

    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構成第二板塊,從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發,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行論述和部署。第二部分講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從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立法體制、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加強重點領域立法4個方面展開,對憲法實施和監督提出基本要求和具體措施,通過部署重點領域立法體現依法治國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的關係。第三部分講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從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全面推進政務公開6個方面展開。第四部分講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從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進嚴格司法、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6個方面展開。第五部分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從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系、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4個方面展開。

    第六部分、第七部分和結束語構成第三板塊。第六部分講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從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制3個方面展開。第七部分講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從堅持依法執政、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依法保障“一國兩制”實踐和推進祖國統一、加強涉外法律工作7個方面展開。最後,號召全黨全國為建設法治中國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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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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